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首、终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456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首、终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山昊天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35号世贸绿洲CF2幢102
成交金额:13861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3861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首、终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1、中溪镇204平方公里(下辖6个行政村)内的所有垃圾房、垃圾箱及G329国道及S104省道沿线(狮桥石牌至中田唐舍岭段)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经分拣、压缩处理后运至市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2、镇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含配备专职管理员1名、中转站设备运营产生的水电费、生活垃圾滤液处理)。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两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万海、张剑峰、庹厚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8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路与广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2958317、0563-418575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路与广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刘先生、0563-2958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 箱:1293888372@q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418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周先生
电 话:0563-2958317、0563-4185755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