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楚柏招字【2023】16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金136387589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楚柏招字【2023】165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0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南华野生菌产业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
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
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总投资 8000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至⑤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
程测量)乙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a.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
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b.见证
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
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砖、砌块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③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
书》,且其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涵盖的资


质检测范围和本项目采购范围所涵盖的检测内容。
④具备有效的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具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证明。
⑤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消函(2019〕269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查询投标人基本信息的网站查询
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至今承担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
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
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持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通
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传至1050337179@qq.com(联系人:
王一金,联系电话:1363875897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南华县发展和
改革局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国投出资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质量
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华县龙川镇
项目规模云南南华野生菌产业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
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
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总投资 8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质量检
测、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工程检(监)测、基坑周边建筑物建
筑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主体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电
气检测、给排水试验、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物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人防检(监)测
项目、消防设施检(监)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等涉及本项目的全
部检测、监测工程服务工作,满足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提供的各项检测项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
务。
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项目清单》。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建设开始,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监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
度要求,直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其中:本项目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服务周期至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为止。
质量要求检测、监测方案的编写和实施及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及其相关的成果资料须符


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标准及规定的
要求,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完成
后按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整套归档备案资料。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至⑤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
程测量)乙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a.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
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b.见证
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
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砖、砌块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③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
书》,且其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涵盖的资
质检测范围和本项目采购范围所涵盖的检测内容。
④具备有效的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具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证明。
⑤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消函(2019〕269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查询投标人基本信息的网站查询
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7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持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招标文件的,应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传至1050337179@qq.com(联系人:王一金,联系电
话:1363875897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华县龙川镇 地 址: 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王一金
电 话: 0878-7213668 电 话: 13638758971
2023 年11月1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78-72136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自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三期私营城13-17弯地四楼
联系人: 王一金
电 话: 136387589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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