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j)2023-1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琪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波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3-123
项目名称: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其他补充事宜”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电话咨询:夏女士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张琪024-26209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夏波、魏巍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波、魏巍
电 话:  024-228531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