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tzy-b-2023027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为太平寺校区、双流基地、犀浦校区、华西坝校区购买消防维保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一)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太平寺校区、双流基地、犀浦校区、华西坝校区购买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TZY-B-2023027
(三)采购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二、项目概况
需对太平寺校区、双流基地、犀浦校区、华西坝校区各派驻一名消防维保人员,需持证建(构)筑物消防员主要工作对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广播系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资格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5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挂网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通过电话的方式报名(疫情防控要求)。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六、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7:30             
 (二)递交方式:现场和邮寄
(三)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七、其 他
(一)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一式贰份,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应注明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内容应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报价函、“相关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商务应答部分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报名点,过时不予受理。
八、签订合同
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1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拟对华西坝校区、双流校区、太平寺校区、犀浦校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防排烟联动系统;
3.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系统;
4.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5.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6.防火隔断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7.智能图像火灾探测系统;
8.防火门监控系统;
9.电源监控系统;
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煤气报警系统;
12.厨房灭火系统;
1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4.所有楼宇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以上系统的日常保养和年度检修,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在突发事件中发挥报警、疏散、灭火的作用;
注:维保单位(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及四川省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测试检查、检验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坚持周检、月检及季检联动试验,每次检查过程要有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完毕出具检查结论,采购人保卫处及维保单位签字确认,检查记录作为后续资金给付的依据。
(二)定期检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对设备的检查
对火灾探测器进行实效模拟试验,对失效的探测器及时更换。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对整个系统进行自检试验。
1.2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对电缆、设备等作直观检查外,对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系统单项进行实效模拟试验,保证联动正常运行,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进行检修。
2.消防给水系统
消火栓箱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证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渗水,水枪、水带等附件齐全良好。室内消火栓起泵报警按钮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消防水泵启动试验,检查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各部位有无锈蚀现象,工作是否正常,每季度涂抹黄油及半年一次进行涂漆等。
3.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系统
对消防电话插孔、消防广播等作直观检查外,对消防广播进行放音试验,对消防电话进行主机对分机、分机对主机的通话试验。
4.应急照明系统
对应急照明灯及系统作直观检查外,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各项测试,对各点应急照明灯进行应急工作时间检查。
5.消防水炮系统
对消防水炮主机消音、自检、按键等检查,炮体外、视频清晰度及功能试验等各项测试。
6.其它设施设备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门、消防电梯、消防供电、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电气火灾系统等内容。
(三)不定期检查内容
维保单位除以上时间段定期检查外,还要不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通过手动检查各类装置的运行情况;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应急灯有无损坏;进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广播系统的通话效果;检查自动灭火系统有效性;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的供水及灭火器是否正常等。各项目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每次检查必须形成检查记录并签字盖章后报采购人保卫处消防科。
(四)故障处置时间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维保单位应立即确认故障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解决,恢复正常状态。
(五)建立系统维保档案
维保单位对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的维保要有表格记录,对每次维保或不定期检查中的项目进行登记,包括:检查情况、处置情况、处置结果等内容。同时维保单位还应配合、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
(六)检查
1.对采购人校区内各楼宇进行通道及消防设施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
2.分周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
2.1每2周进行一次检查。要求对采购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每2周巡检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如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2.2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要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七)其他要求
1.日常维护中的维修项目,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设备须进行整体更换时,供应商须将待更换设备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形成表格或清单,上报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由采购人负责更换事宜;当上述设施设备的部件、配件出现故障、损坏须更换时,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更换频次及金额将纳入项目履约考核,具体考核条款详见本章附件《消防维保质量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
2.8月、11月分别对消火栓设施进行防锈处理。
3.维保单位在周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和设备维修的工作情况由采购人保卫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给付维保费用的依据。
4.维保公司需尽到配合采购人完善施工方案的义务。
5.维保公司在维保过程中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部分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
6.维保单位必须在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华西坝校区、双流校区、太平寺校区、犀浦校区各派1名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常驻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17时,常驻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由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与成交供应商约定(供应商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4名常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完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
7.维保单位所派常驻人员的办公地点由采购人提供。
8.在本次维保的设施设备或相关内容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须立即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前往故障所在地进行排查处理,故障所在地位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华西坝校区或太平寺校区时,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所在地位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双流校区、犀浦校区时,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9.供应商须在本项目的维保区域放置消防维保专用的设备仪器及器材,以便于采购人或供应商遇到紧急情况时可立即进行处理。
十、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及履约地点
1.履约时间:2023年7月 20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履约地点: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华西坝校区、双流校区、太平寺校区、犀浦校区)。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劳务、差旅、设备投入、管理、维保档案建立、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3.本项目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维保工作总结,采购人根据履约的实际情况及考评情况向供应商付款剩余50%,考评成绩低于95分的,则在95分基础上每扣1分扣除合同款项的5%。
4.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四)违约责任
5.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6.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有损失。
8.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9.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9.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9.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1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1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单位使用部门、纪检部门共同组成原件查验小组,查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以及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整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6.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17.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18.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9.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一、评选方法:综合评比共计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20%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人员配置24%
2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查询截图)的得8分;其余不得分。
2、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a.配备的项目班子具有4个及以上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得16分 ;
b.配备的项目班子具有2个及以上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得8分 ;
c.配备的项目班子具有1个及以上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得4分 ;
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无社保证明或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均不得分,未提供资格证书的不得分。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履约能力18%
18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6分,最多得18分。
注:①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
26%
26分
一、维护维保服务实施方案(1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维护维保服务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①维护工作开展及部署方案;②维护工作沟通及协调方案;③维护工作质量控制措施;④维护工作安全文明管理措施;⑤主要设备维护方案等内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0.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二、突出问题处理方法评价(1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出问题处理方案,方案应包含①本项目常见和突出问题梳理情况;②针对本项目常见和突出问题的处理方案;③重大活动消防维保保障措施;④火灾、爆炸等消防事故应急处置方案;⑤消防危险源预警上报及处理方案等内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0.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瑕疵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管理方案或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售后服务12%
12分
1、此次采购供应商在取得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厂家技术支持并出具授权者,得3分最多得12分。
注:授权文件需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共同评分因素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1566328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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