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十四师昆玉市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4-55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市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基于兵团第十四师国资委的国资监管需求和信息化现状,通过建设以标准化产品为平台底座,通过详细的项目需求调研,配合深度二次需求开发服务。全面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与运行管理系统、财务监管系统、大额资金动态监管系统、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数据共享中心等功能的建设,最终依靠统一数据共享中心,完成与兵团国资委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数据对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建设(含试运行1个月),并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0天内完成与兵团国资委的平台对接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3)供应商不能是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前述各项名单中仍处于处罚期内被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0: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投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5、关于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相关培训指导请加钉钉群35948845。
6、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地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财政局
地址: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联系方式:王杰 18197781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第十四师昆玉市时代广场北侧205-A
联系方式:韩智慧 18699309799、杨鑫 1813942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韩智慧 1869930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