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医用输液塑料袋(瓶)及血液透析桶、玻璃瓶集中处置服务市场需求及价格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668-72212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5年医用输液塑料袋(瓶)及血液透析桶、玻璃瓶集中处置服务市场需求及价格征集公告

我院拟采购2025年医用输液塑料袋(瓶)及血液透析桶、玻璃瓶集中处置服务,现向社会征集相关材料,对以下服务内容和价格进行市场调查,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市场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情况,可针对性地提供建设性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医用输液塑料袋(瓶)及血液透析桶、玻璃瓶集中处置服务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拟采购服务及要求

1、服务内容:对医院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等进行回收利用,并向医院支付相应费用。

2、服务要求:

1)乙方按国家规定从甲方回收利用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乙方保证回收处理后不用于原用途,保证使用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2)乙方保证从甲方收购的塑料输液袋(瓶),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再生利用,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63号《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乙方承担违反国家有关

规定而导致的一切法律、经济及相关责任。

3)乙方保证在回收使用从甲方收购的塑料输液袋(瓶)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环境污染及对第三方产生侵权责任。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连带承担因不恰当回收使用甲方塑料输液袋(瓶)导致甲方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及对第三方侵权偿责任及赔付责任。

4)乙方的回收工作人员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方可从事回收工作,乙方更换回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授权不明及更换回收工作人员不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对第三方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回收人员必须将回收塑料输液袋(瓶)交由乙方处理,若销售给其他厂家及个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指派工作人员在每天到甲方指定场所回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乙方应当对拟回收的塑料输液袋(瓶)进行检查,乙方必须拒绝回收已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及任何输液滴管、连通管、注射管。双方工作人员对回收的塑料输液袋(瓶)的重量、时间双方交接签名备案。

6)在塑料袋(瓶)未离开甲方管辖范围内,由甲方交接给乙方前,由甲方统一规范管理所有塑料袋(瓶)。甲方保证不向第三方销售塑料输液袋(瓶),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实际性的一切经济损失(属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违规行为除外)。

7)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包装袋,每斤塑料输液袋(瓶)以不少于人民币肆角伍分(¥0.45元)的价格由乙方收购。AB透析液大桶以不少于人民币壹元(¥1元)/只收购、AB透析液小桶以不少于人民币伍角(¥0.5元)/只收购。玻璃瓶不予收费。医院无须支付劳务费。

8)乙方在每季度后10日前通过现金、转账汇款等方式结清上季度所有收购款项。

)报名时间:2024年927-2024年1010

二、资料递交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公司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

报价文件。

递交材料须密封,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投递资料须密封且加盖公章,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纸质资料送达医院或邮递送达,过期视为无效响应。

三、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递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办教育路12号化州市人民医院,陈老师0668-7221290

业务联系人:劳老师

业务咨询电话:13828658707

 

化州市人民医院

2024927


  附件下载:

2025年医用输液塑料袋(瓶)及血液透析桶、玻璃瓶集中处置服务市场需求及价格征集公告.docx

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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