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赴先进地区开展2023年三防专题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赴先进地区开展2023年三防专题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能力,学习应对突发处置能力的方法和技巧,加强各成员单位业务交流,拓宽专业视野,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计划组织开展三防专题培训。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或业务骨干,服务内容为三防专题培训班策划执行服务。参训人数约45人,共1期,培训时间为5天。
2.服务要求
(1)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具备承办区级及以上培训活动经验,根据活动要求,组织前期准备、中期执行及后期跟踪对接(提供案例证明);
(3)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对接住宿、场地、资料、餐饮、师资等具体安排,培训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包食宿,不含讲课费,第五天需安排午休房)。
(4)培训要求
培训课程内容需根据甲方规定要求设定,并需提供培训方案,选择讲师以正高级职称、专业经验丰富者为主。丰富培训形式,课堂教学加实践教学等方式有机结合。
培训地点可由乙方根据培训内容提供点位参考,最终与甲方商讨后确定。
3.服务成果
完成专题培训,出具培训全流程记录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培训课件等材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方案报价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金额等内容。
(2)本次仅为项目询价,方案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方案文件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待定)。
3.付款方式
(1)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2)因甲方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按照实际开展情况验收,违约则不予支付项目经费。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到期未能完成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证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
项目联系人:胡工 曾工
联系方式:15136467047  1322642187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