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2、15、16、17、18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FCZ1714
项目分包(标段):第18包:口内扫描+椅旁五轴切削系统
第17包:数字化口内真彩扫描仪+数字化扫描仪(模型扫)
第16包:口腔三合一CT
第15包:牙科综合治疗机
第12包
财政编号:RWSC2018-260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1月14日
第1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其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39弄39、56号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陆万元(¥5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第12包一批。
第1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润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15号办公楼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捌拾万贰仟元(¥280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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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第15包一批。
第1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3号留学生园2号楼3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陆万玖仟元(¥769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第16包一批。
第17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百纳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B座6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万壹仟元(¥110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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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第17包一批。·
第18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百纳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B座6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陆拾万贰仟元(¥2602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第18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萍,梅杰,程晓莉,孟庆勇,司宏富,范典权,何晓光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218号
联系人:何晓光
联系方式:0551-6263003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勇联系电话:0551-66223748、66223923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口腔医院2018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附件
招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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