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遇龙河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34.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454001
预算金额1634.54万元
招标公司阳朔县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周立军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遇龙河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454001

招标人

阳朔县总工会

建设单位

阳朔县总工会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298.19平方米,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栋,占地面积1395.24平方米,地上建筑二层,总建筑面积5045.1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649.88平方米,地下层不计容建筑面积1395.24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5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预中标人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

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6345481.90元

工期

3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周立军(注册编号:245192001334 

身份证号:450332******03273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佳敏(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8018

身份证号:450325******23302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6340155.61元

工期

3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罗攀(注册编号: 245172000210

身份证号: 450304******17151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镇航(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7085

身份证号:452230******05353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6360300.16元

工期

3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东鑫(注册编号:245131437336 

身份证号:452131******1400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4966

身份证号:450302******15154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8819889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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