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项目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时,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进行采购评审工作,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宣布本次采购活动失败。现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挂网比价。
一、项目名称: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4-18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预算2.28万元,最高限价2.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1.提供将采购人PDA通过物联网卡经由专线接入采购人内网的服务。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采购人PDA型号为摩比信通M82全触屏PDA。
2.通过IP专网方式实现PDA内网访问,带宽不低于4Mbps。单张物联网卡每个月流量不应少于500MB。
3.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物联网卡仅能访问采购人内网。
4.本项目涉及到的物联网卡非人为损坏造成物联网卡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负责提供物联网卡的更换,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5.物联网卡支持流量池管理功能,所有物联网卡共享统一流量池,当月使用达到总用量后停止使用。当流量池使用达到当月80%时,供应商需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采购人。
6.采购人共需使用PDA不超过100台,根据科室投运情况,分批次申请物联网卡。每月根据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根据专线及物联网卡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据实结算。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售后要求:
供应商需保障APN通道7X24小时稳定运行,若遇专线线路及访问故障的需1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处理的,白班(8点-17点)时段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时段内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
4.验收的标准:
每季度验收一次,根据每季度故障时间进行计算,每月整个物联网卡其APN通道故障时间少于等于30分钟的得100分,30分钟以上每多30分钟扣除10分,每月出具一张上月运行情况评分表。每季度的总分为三个月的得分总和的平均数,高于90分为验收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的,出具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一个合同周期内第二次以上出现低于90分,扣除当季度费用20%;低于80分应出具情况说明书并扣除当季度费用的20%。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因供应商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双方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仍未采取任何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30%,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需另外予以补偿所有损失。
7.其他要求:
①采购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可提前终止合同执行,终止前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供应商。提前合同终止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②APN通道专线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元/月
③物联网卡最高限价为7元/张/月
六、比价方法: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5月24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供应商合计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5.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第三方渠道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审查提示的风险事项做出相应的结果处理。
9.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九、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比价资料必须在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30720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8,朱老师。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王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资料,供应商需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十、比价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307207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参加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属于应当回避情形。
五、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前期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活动 。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 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上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评审使用,实际结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单价与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一、项目名称: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4-18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预算2.28万元,最高限价2.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1.提供将采购人PDA通过物联网卡经由专线接入采购人内网的服务。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采购人PDA型号为摩比信通M82全触屏PDA。
2.通过IP专网方式实现PDA内网访问,带宽不低于4Mbps。单张物联网卡每个月流量不应少于500MB。
3.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物联网卡仅能访问采购人内网。
4.本项目涉及到的物联网卡非人为损坏造成物联网卡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负责提供物联网卡的更换,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5.物联网卡支持流量池管理功能,所有物联网卡共享统一流量池,当月使用达到总用量后停止使用。当流量池使用达到当月80%时,供应商需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采购人。
6.采购人共需使用PDA不超过100台,根据科室投运情况,分批次申请物联网卡。每月根据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根据专线及物联网卡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据实结算。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售后要求:
供应商需保障APN通道7X24小时稳定运行,若遇专线线路及访问故障的需1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处理的,白班(8点-17点)时段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时段内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
4.验收的标准:
每季度验收一次,根据每季度故障时间进行计算,每月整个物联网卡其APN通道故障时间少于等于30分钟的得100分,30分钟以上每多30分钟扣除10分,每月出具一张上月运行情况评分表。每季度的总分为三个月的得分总和的平均数,高于90分为验收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的,出具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一个合同周期内第二次以上出现低于90分,扣除当季度费用20%;低于80分应出具情况说明书并扣除当季度费用的20%。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因供应商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双方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仍未采取任何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30%,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需另外予以补偿所有损失。
7.其他要求:
①采购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可提前终止合同执行,终止前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供应商。提前合同终止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②APN通道专线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元/月
③物联网卡最高限价为7元/张/月
六、比价方法: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5月24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供应商合计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5.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第三方渠道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审查提示的风险事项做出相应的结果处理。
9.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九、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比价资料必须在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30720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8,朱老师。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王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资料,供应商需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十、比价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307207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参加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属于应当回避情形。
五、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前期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活动 。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物联网卡及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 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单价(元) | 评审金额 (单价*预估数量*12个月) |
1 | APN通道专线 | 1条 | 1200元/月 | 元/月 | 元/年 |
2 | 物联网卡 | 预估数量 (100张) | 7元/张/月 | 元/张/月 | 元/年 |
报价合计(元/年) | 小写: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上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评审使用,实际结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单价与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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