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惠州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16873
(三)预算金额:17,113.82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第1页-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52-2529337
采购单位:惠州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第2页-
-第3页-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需求详细说明: | 详见《采购需求 书》 | 1 | 17,113.82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一)基本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区域门前走廊楼道、电梯轿厢每天1次清拖,及时清除杂 物,去除堆积物、污泥等。 2、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区域内公共垃圾每天清运1次。 3、中标供应商每 月安排专业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公共区域内的水电安全及使用情况检查1次。 4、中标供应商每月对本项 目服务范围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检查1次。 5、中标供应商每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公共区 域内的照明设施检查1次。 6、中标供应商每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公共区域内的电梯维护保养2次(半个月 1次)。 7、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有序运营,并完全覆盖本项目指定的服务范围,且不超出约定的服务范围。8、中标供应商应做到服务环境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服务期间,如遇紧急特殊情 况,应优先保证人员安全。 9、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 时,应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10、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作业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1、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 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卫和城管、治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确保服务安 全和第三者安全,由于自身措施不力或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 标供应商负责。 12、采购人有权指派采购人代表对中标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 调。 1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投诉热线服务,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与通知, 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特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应急措施,或按采购 人认可的应急方案执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14、中标供应商在管理服务中损坏采购人的财 物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财务入账价或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
2 | 1、服务的时间/周期、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服务期限为2024年10月 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服务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风七路金邦公园一号小区。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