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本部款箱押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春1324780801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本部款箱押运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宜春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本部款箱押运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本部款箱押运项目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52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宜春中心城区具有银行业款箱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护卫机构只有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综上所述,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李姗
职 称
高级实验师
工作单位
南昌大学
联系电话
13870891156
身份证号码
360102197409086324
专家2论证意见
宜春城区具有银行业款箱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护卫机构只有“宜春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本部款箱押运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王玲
职 称
教授

工作单位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
18070035311
身份证号码
360102196104301623

专家3论证意见
根据目前宜春中心城区具有银行业款箱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护卫机构仅有“宜春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所述,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张国旺
职 称
副总经理

工作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联系电话
18507919787
身份证号码
360481197406284036

结论: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24780801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谭春、熊佳敏、袁锋、刘辉、陈新安(招标师)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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