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900,000.00 元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报价开始时间:2022-09-09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2022-09-09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要求编制并上传响应文件。
-
(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踏勘费、配件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管理费、设备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交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2.要求各投标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若未上传响应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询价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行采家”进行,平台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相应比例服务费,该服务费由网络服务平台收取,与采购人无关,请各供应商充分了解。
5.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系统建设完毕并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评单位测评合格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采购人取得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测评报告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重庆江北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文凤
-
联系电话:15213606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