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A08教学楼和第三餐厅及宿舍楼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xjt014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学院
招标联系人孔利波0373-36831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华跃0373-3699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A08教学楼和第三餐厅及宿舍楼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ZXJT014
2.项目名称: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A08教学楼和第三餐厅及宿舍楼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60000.00元(其中包1:200000.00元;包2:1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
200000.00
199000.00

199000.00
2
2
新乡学院学生第三餐厅及宿舍工程、新乡学院A08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EPC项目)
160000.00
159000.00

159000.00

最高限价:358000.00元(其中包1:199000.00元;包2:159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①设计变更的审计:参与图纸会审,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增减10万及以上)的论证,设计变更进行阶段性造价审核并汇总,同时出具审计意见;②工程签证的审计:10万元及以上工程签证参与现场审查,工程签证进行阶段性造价审核并汇总,同时出具审计意见;③主要材料设备的审计:对于按照有关合同规定需要调差的大宗材料设备,审查是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验、验收,设备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具体材料设备调差数量应以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监理月报和施工资料为基础计算;对须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审查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各方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材料设备价格。④索赔费用的审计:在施工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审计建议,同时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审计项目组做好监督工作,必要时现场拍照,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相关记录,最大程度保障学校利益;⑤竣工结算的审计:审核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现场勘查,在合理范围内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审核工程结算,包括审核工程量、取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工程项目审核结束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⑥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包段划分:2个(包1:新乡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包2:新乡学院学生第三餐厅及宿舍工程、新乡学院A08综合教学楼(实验楼)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委托审计项目(EPC项目));此两个标段的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学校基建处均已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
(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审计任务完成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同时配合新乡市审计局审计完成为止。
(4)质量要求:按照CECA/GC7-2012文件中关于竣工结算审查质量评定标准要求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审计任务完成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同时配合新乡市审计局审计完成为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过程委托审计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签字盖章页,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关键页(多方签字盖章页或定案表),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合同需体现审计负责人或参与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供应商自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土建、安装至少1人),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
 6.1谈判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谈判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供应商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打印件。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否则按废标处理)打印件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7)其他要求:
 7.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2通过“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
(8)供应商可以报名本项目的所有包段,但只能中一个包段,如果供应商同时为多个包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以最高限价金额大的包段为中标包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远程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
(1)远程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将以上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nqsxxb@163.com并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学院图书馆楼南楼72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学院图书馆楼南楼728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乡学院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孔利波
联系电话:0373-368310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联系人:王华跃        
联系电话:0373-3699269、13323807161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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