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民委员会五澳村避风港2号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h宁招[2023]-017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谢黄春
招标代理机构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五澳村避风港2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宁招[2023]-017号
项目名称:五澳村避风港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540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94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 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304207589@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
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五沃街43号
联系方式:谢黄春, 电话 1535971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15幢1梯1401室
联系方式:小杨 ,13860600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黄春
电 话: 15359716999
五澳村避风港2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宁招[2023]-017号
项目名称:五澳村避风港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540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94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五澳村避风港2号 | 1(项) | 1765409 | 否 | 1659484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 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正阳首府1#3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304207589@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
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三沙镇五澳村五沃街43号
联系方式:谢黄春, 电话 1535971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15幢1梯1401室
联系方式:小杨 ,13860600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黄春
电 话: 153597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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