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封闭式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3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3500012025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朝辉0591-87838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黄朝辉
3、联系方式:0591-87838013
4、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7层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3500012025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为福建省全省(不含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含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编制经费单列单位)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的供应商,并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按指定的各险种自主定价系数,向入围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购买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采购包1 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以实际采购为准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
1 福建省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2 福建省福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3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所属采购单位
4 福建省莆田市所属采购单位
5 福建省三明市所属采购单位
6 福建省泉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7 福建省漳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8 福建省南平市所属采购单位
9 福建省龙岩市所属采购单位
10 福建省宁德市所属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预留比例为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银保监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服务的经营范围(即具备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财产保险业务,有能力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参与征集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基于保险行业对业务的经营规定为当地有分支机构的,应由当地分支机构承接,外地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的原则(银保监会规章第41条规定),供应商总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境内的,由总公司参与征集;供应商总公司注册地不在福建省境内但在福建省境内有分支机构的,应由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最高级别分支机构参与征集,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专项授权函;供应商总公司注册地不在福建省境内且在福建省境内亦无分支机构的,不接受其参与征集。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注;该框架协议期限原则上至2026年12月31日止,但在下一轮框架协议采购实施结果公布前,可沿用原框架协议结果。。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 2025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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