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69.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18-818870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27 01:11:22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连区开审备〔20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厂区内的道路土石方工程及横向1号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 60697064.24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 2招标范围: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厂区内的道路土石方工程及横向1号路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 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签约合同价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2022年12月至 2023年0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07122023年07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2 1030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6

经济标:投标报价:82

工程业绩:2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82分)

投标报价评审

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95%。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施工组织

设计16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10-20页);3分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3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3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3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除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第2条平面布置图”以外,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图案。

③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④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文本,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80页,每超1页扣0.01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工程业绩

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36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36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 分。

 

注:

1)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参与计分。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18-86070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18-81887013

10、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