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维护合同
甲方(采购人):石阡县人民医院 签约地:石阡县人民医院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22224429610282Q
纳税人识别号:520623429610282
注册地址及电话: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汤山镇城北小区
开户银行:农行石阡县支行 账号:23738001040003003
乙方(中标人):贵州君安智能科技电梯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3373036721
纳税人识别号:915206273373036721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平镇枫香村
开户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741010001201100082126
签订日期:2021年4月16日
根据甲方委托贵州黔诚商务有限公司对石阡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QCZB2021-002C)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款(含税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层/站/门 |
安装费、验收费、运输费、检验、调试、吊装、停电应急平层、电梯监控、视频(元) |
单价(万元) |
数量 |
总金额(万元 |
有机房病床梯 |
GEN2-MR |
11/11/11 |
包含 |
51.5 |
4 |
206 |
有机房客梯 |
GEN2-MR |
11/11/11 |
包含 |
34.5 |
2 |
69 |
合计:2060000+690000=27500000元整,(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石阡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
3、乙方义务
3.1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提供规格参数表、土建布置图;
3.3提供完整的产品随机文件;
3.4保证产品的报装能满足通常运输需要;
3.5收到甲方合同款项后,及时开具票据;
3.6对产品进行验收;
3.7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
3.8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协调处理。
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4.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符合GB7588-2003(电梯)标准,确定甲方需(招标)采购电梯货物品名、型号、数量。如乙方不能提供公司资质及产品有效合格证,则判定本合同为无效合同,自动解除其供销关系。因乙方产品发生的质量及资质问题所造成的安全隐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
4.2甲方若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检查确认并处理,否则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设备计划,及时配送。
4.4乙方必须按照购销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设备的配送承诺及其附属随服务,并保证设备质量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4.5乙方必须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损坏行为等由乙方承担损失。
4.6乙方在交易期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要求内容配送,提供的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包装等,不得私自更改,如有更改,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各种后果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立即终止合同。
4.7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承担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配送的设备抽样检测费。
4.8乙方提供的所采购设备发票、随货同行单等凭证,必须符合财务、审计要求。如不符合财务、审计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9甲方在合理、正常的运输、搬运、保管、使用和无人为损坏的条件下,合同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6个月之内。
4.10根据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由资质的单位进行。
5、配送验收
5.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原厂包装产品、符合技术指标、随机配件及资料齐全(保修卡、说明书、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
5.2电梯货物及零部件由乙方免费负责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相关部门及供应商共同验收。
5.3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计划通知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按合同时间配送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4乙方设备保修期为3年,如属产品质量问题,则免费更换同款新设备。
6付款方式
6.1采购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合格,培训结束交付采购人使用后,采购人在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销售发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半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内容均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均应自觉认真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8争议的解决
8.1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加盖骑缝章。
9.2=本合同一式伍份。
9.3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9.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按有关规定办理。
9.5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存档。
甲方:石阡县人民医院 乙方:贵州君安智能科技电梯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交房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