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41128-240095
预算金额18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WZ20241128-24009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 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按照“三证合一”登 记制度登记的营业执照。 3.1.2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 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投标人信用要求 3.2.1至投标截止日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及法人且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3.2.2 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 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及其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 3.3业绩要求 3.3.1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独立承 担过国内原油开采、石油化工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对应增值税发票) 3.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评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证书及最近半年内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 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 投标入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办理江苏油田市场准入备案,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未 办理或无法办理,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 3.4.2 本次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书费500元/标包,采取线下支付方式,请电汇或网 银转账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支付),将缴费信息截图发送至投标咨 询联系人邮箱 wangli3.jsyt@sinopec.com,在备注栏注明(****书费),电话0514-87763822 告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指定账户:户 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 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汇支行;账 号: 11080215291000211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维扬路10号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大楼111室邮 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维扬路10号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招标大厅 七、其他 1、招标内容与明细表: 对徐闻油区内开发井及配套的采、注、输系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工作量为进行环境 现状监测及分析、水文地质调查、现场踏勘、地下水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等工作。 2、技术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规定。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后,环评公司应积极开展相关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组 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之日后,协助建设单位在8个月内取得审批部门的环评报告书批复。 3、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进度结算,监测工作完成,出具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款的40%。取得环评批复后支 付剩余的60%。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款项支付。报价含税6%。最高限价: 185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管法律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扬州市开发区维扬路10号 联系人:王莉 电 话:13585251838 电子邮件: wangli3.js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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