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七冶置业公司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吊篮租赁采购(第二次)ZY230427-FW-01HX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十七冶建分公司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吊篮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厂区总用地面积约13.2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815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25.4米。本项目建设包括新建1栋综合楼、8栋厂房、一座开闭所共计108292.30平方米,地下设有配套设备用房。其中1#综合服务中心、2#~5#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6#~9#厂房采用门式钢架结构。新增机动车位313个,非机动车位5935个。1-5号单体外装修使用吊篮。
1.2工程建设地点: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

1.3暂定租赁期: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计划租赁30台吊篮,租赁周期暂定为180天;具体以项目部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招标范围内电动吊篮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篮设备,要求以进场日起算三年以内机型。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吊篮安拆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业认定和颁发的操作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吊篮设备必须性能良好,安全锁应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维保,以及进行吊篮二次移位服务。
(8)吊篮安设如因楼屋面女儿墙过高(两米及以上),应需要增加高支模支腿,以确保牢固,稳定性良好。
(9)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
招标文件费200,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 公司名称

-和县经开区新型产业园项目吊篮租赁(第二次)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

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253989772@qq.com), 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165880805032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05 04 09:00:00,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住建分公司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 88号
招 标 部 门:十七冶住建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 88号
联系人:郭钦电 话 :0555-2341837
现场联系人:陈蓉电 话 :13215557706
时 间: 2023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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