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乾坤13903143884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友茹136633459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 | 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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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6-2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7 14:30 |
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农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在猴山沟村建设农民住宅,地下室约8800.00平方米,多层约14200.00平方米,高层约37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000.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平泉市猴山沟村 3、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7至2023-07-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泉市城北家园18号楼3单元1101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7 14:30,地点为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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