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台亚冉186690695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华区2019年区级石漠化治理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五华区2019年区级石漠化治理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五华区2019年区级石漠化治理造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内容:

(一)规格指标:

1. 林地清理:全面清理造林地内杂草,灌木保留。杂草采用人工或机械割除的方式,割除的杂草覆盖在种植塘上。

2. 整地规格:人工造林490亩,打塘50×50×40(厘米),每亩植苗111株,约54390个塘(株)。4-7小班覆土0.100m3/塘,合计覆土29637塘。

3. 苗木规格:种植全冠幅直立袋苗10%补植苗量:总株数59830株,其中:华山松地径≥2.0cm,苗高≥0.8m29915株;旱冬瓜地径≥1.0cm,苗高≥0.5m17949株;头状四照花地径≥1.0cm,苗高≥0.5m11966株。

4. 材料规格:每塘放有机肥1.0千克,合计54390千克。第二、第三年追施复合肥,用量0.05kg/.次,2/年、连施二年,合计需肥量10878千克。每塘放保水剂0.05千克,合计2719.5千克。

5. 抗旱措施:造林时,须浇足定根水,10kg/塘,造林后第二、三年连续浇水二年,每年在1月~5月浇灌,5/年,视天气状况选择浇水时间,5kg/·塘。合计浇水3263.4吨。地膜覆盖1.5m2/塘,共计覆盖54390个塘。

6. 林地管护:第二、三年的6月进行抚育(除草半径≥0.5米)、松土深≥15厘米),同时对死亡的树木进行替换补植。安排人员看守,防治人畜破坏及森林火灾。

1.2采购预算:3217535.20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1.3服务期限:共计28个月;其中, 年 月 日前完成造林, 年 月和 年 月底前分别完成抚育、补植及施肥。

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28个月。

1.4服务地点及面积:在长虫山实施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490亩,其中: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40亩,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85亩,岗头村社区175亩,西山林场普吉林区198亩。详细地点详见《五华区2019年区级石漠化治理造林项目作业设计》。

1.5质量要求:(1)按照作业设计要求施工,林地清理和整地打塘100%符合设计要求;造林面积完成率100%;材料品牌、质量和数量(苗木、肥料、保水剂等材料)100%符合设计要求。当年造林成活率97%以上,第三年面积保存率100%,苗木保存率95%以上。

2)每完成一个工序须经主管部门和监理部门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苗木采购必须具有一签两证,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报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造林,如遇特殊情况,选择备选树种造林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才能使用备选树种。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造林施工能力,并具备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

1.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且须单一为本项目进行服务,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1.6.4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6.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供货、施工、栽种、管理养护等能力,且连续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在昆明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送能力、具有有效的种苗采购合同,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种苗质量和数量的80%以上;具有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及后期管理养护能力,投标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1.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6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参与本次竞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普吉路339
联系人:段主任
联系电话:(087163614982
招标代理: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广基海悦花园海月苑14
联系人:台亚冉
电 话:18669069578138880704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