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研究院实验室数通类国产仪表租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M-YJZB2023128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研究院实验室数通类国产仪表租赁框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
1.2招标内容
仪表类型 | 租赁设备 | 预估台天 |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G L2-3层电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60 |
1G L2-3层光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50 | |
1G L2-3层光口/电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120 | |
1G/10G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50 | |
10G 5速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250 | |
100G 4速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300 | |
400G 3速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250 | |
1G/10G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60 | |
10G 5速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 | |
100G 4速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50 | |
400G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200 | |
L4-7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G L4-7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200 |
10G L4-7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250 | |
1G L4-7层光口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60 | |
1G L4-7层电口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50 | |
损伤仪 | 10G 损伤仿真仪 | 100 |
100G 损伤仿真仪 | 100 |
注:以上台天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61 租赁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2.2服务地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
★1.2.3交货期:自合同订单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货完成。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单项投标限价,最高单项投标限价为如下:
仪表类型 | 租赁设备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价,元/台天) | 最高折扣率限价 |
租赁期在180天内 | 租赁期超过180天(超出部分) | ||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G L2-3层电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90% |
1G L2-3层光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
1G L2-3层光口/电口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
1G/10G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200 | ||
10G 5速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200 | ||
100G 4速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500 | ||
400G 3速 L2-3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3000 | ||
1G/10G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500 | ||
10G 5速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600 | ||
100G 4速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2000 | ||
400G L2-3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3500 | ||
L4-7层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G L4-7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2000 | |
10G L4-7层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
1G L4-7层光口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
1G L4-7层电口高性能网络协议分析仪 | 1000 | ||
损伤仪 | 10G 损伤仿真仪 | 800 | |
100G 损伤仿真仪 | 120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单项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本项目仅接受国产产品。
2.4.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为仪表制造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递交仪表制造商为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函;若仪表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同一仪表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为非仪表制造商但自有仪表的供应商:须提供能体现满足本项目全部需求的购买该仪表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章,且原件备查。
2.4.3同一投标方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制造商产品。
2.4.4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须在此时间期限内按4.2的要求完成登记申领,未在此期间完成的,视作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线上投标,无需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形式,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登入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30分钟前告知开标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开标时间,将准时进行开标工作;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
6.样品的递交
6.1无需递交。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835号
招标联系人:杨平、方燕萍、沈爱华、赵文兵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高鹏、费家彬、李斌
联系电话:17821307855、18964254797、18918556889
电子邮件:gaopeng.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20008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 王女士、俞女士 ;联系电话:021-6627319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