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二期)质量检测(平行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国祥136757554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二期)质量检测(平行检测和第三方检测)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浙发改项字〔2021〕30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袍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 ,招标人为 绍兴袍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质量检测(平行检测和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袍江区  。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二期)是指长水江和马山闸西江河道整治工程。工程主要由河道整治与配套闸站建设两部分组成。整治河道总长 29.50km,新建护岸总长37.14km,其中马山闸西江整治河长6.56km,长水江整治河长7.94km,新建护岸 15.13km,马海区域配套整治整治河道4条,河长12.73km,新建护岸17.48km,两湖连通河道大菱江及洋湖江整治河长2.27km,新建护岸4.53km:新建长水江闸站(泵站设计流量60m3/s,水闸4孔x10m)和马海闸站(泵站设计流量40m3/s,水闸2孔x10m):“两湖”调蓄工程新增调蓄面积 1.1km2;拆建桥梁8座。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马海闸站、长水江闸站及外江侧两岸连接堤为1级建筑物,其余主要建筑物河道护岸、湖岸为3级。
2.3 招标范围: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二期)第三方质量检测,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及闸站工程,其中河道整治工程包括长水江、马山闸西江,闸站工程为长水江闸站,建设过程中有关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项目,以及为在工地现场实施上述服务所需的临时工程提供质量检测服务(若中标单位无桥梁部分检测资质,允许桥梁部分检测分包给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
2.4 工程类别:  检测服务  。
2.5检测服务期:30个月,具体与EPC总承包工期同步。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3.16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需同时具备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甲级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件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承担过承担过单座大型排涝泵站(设计流量大于等于50m3/s)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平行检测或第三方检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余材料不予认可。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项目组其它主要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各类别必须配备主要检测负责人1名,且各专业检测人员(含主要检测负责人)不少于2人,并均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相应专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件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4.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 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23年 3 月 8日至 2023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79826843@qq.com邮箱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注:(1)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社保无需提供。
(2)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元整。在2023年3月20日17:00时前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帐号:1211020009200056756。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越城区都泗门路80号汇银国贸大厦1号楼7楼705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
(1)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3年3月21日9 :00至9 :30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都泗门路80号汇银国贸大厦1号楼7楼705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必须在邮件最外层封皮上明确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未明确注明或无法辨识的,其邮寄的投标文件将由快递公司退回;如所投项目名称标注错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3月20日17时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金国祥收,电话:13675755431
注:①因邮寄过程中出现投标文件包封破损、文件丢失、文件送达时间延误等引起投标文件无法按时按要求送达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不接受同一单位同一项目2份或2份以上的快递形式投标文件,仅以第一份收取的快递投标文件为准。③接收快递方仅对快递外包装负责,对于外包装内部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袍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都泗门路80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系人:       金工                        联 系 人:      金国祥           
电  话:    0575-88129580               电    话:     13575586705    
招标人:绍兴袍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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