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段孝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H区(6#)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H区(6#)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H区(6#)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设备部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H区(6#)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区仓宁东路南侧。用地面积110299.50㎡,建筑面积为291884.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508.33㎡,地下建筑面积80376.3㎡。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25幢、配套公建8幢、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其中地上18层15栋,地上15层8栋,地上17层2栋;地下二层15栋,地下一层10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2.2 招标内容

2.2.1物资名称安全防护材料

2.2.2物资型号规格及数量(数量为暂定)。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总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AQFH-01

1000

临时消防管卡扣

φ65


180

中铁二十局集团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2

消防水袋

φ65


72

3

消防栓头

φ65


28

4

消防枪头

φ65


30

5

消防接头

φ65


19

6

灭火器

4kg


1300

7

临时围挡假草皮

2*25m


160

8

警戒带

/


8450

9

防汛沙袋

/


4300

10

防护手套

/


2680

11

防水雨布

8*14m


20

12

彩条布

8*20m


20

13

阻燃安全防护网

1.8*6m


102276

14

彩钢防护围挡

6m高


1297.6

15

土工布

3*25


26200

16

竹扫把



530

17

消防锹



50

18

围挡贴字

1cm厚PVC字


3276

19

安全警示牌

写真+加厚铁皮0.6*0.5


320

20

编织袋



2800

21

三级沉淀池安全防护栏盖板

方管+焊接+油漆美化


4

22

垃圾桶

240


220

23

塔吊应急照明灯

1000kw


16

24

塔吊灯带

4珠


1344

25

防尘网

8针


20500

26

雨伞



60

27

雨衣



60

28

雨鞋



60

29

绝缘手套



60

30

绝缘雨鞋



42

31

绝缘鞋



42

32

安全绳

20mm


4500

33

安全锁



300

34

安全标语

8米


865

35

限速5公里牌



12

36

油漆


460

37

油漆


460

38

油漆


460

39

油漆


460

40

稀料



880

41

安全施工提示牌

40×60


720

42

安全施工责任牌

40×60


84

43

升降机限载牌

30×40


58

44

升降机操作规程牌

60×90


58

45

塔吊操作规程牌

60×90


38

46

重大危险公示牌

100×80


96

47

楼层号pvc展板

30×40


560

48

安全宣传展板

3.8×1.8


126

49

工地门口安全公示牌

120×80


8

50

内部安全许可证pVC展板

0.4乘0.6


60

51

安全宣传pvc展板

0.6×1.2


496

52

升降机通道喷绘广告



25

53

生活区安全宣传栏亚克力

2.35×1.15


80

54

安全宣传海报

0.8×1.2


360

55

机械操作规程



260

56

钢筋棚眉头标语



120

57

塔吊包保责任制牌

90*80cm


38

58

塔吊编号

1.6*1.6m


12

59

(LOGO+名称) 塔吊顶端

5.5*1m


120

60

安全宣传条幅

8*0.7


m

972

61

施工重地禁止入内牌

1.2*1.2


72

62

打印安全宣传标语

A0


368

63

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牌

8*1.2


60

64

基坑危险 请勿靠近牌

0.6*0.4


120

65

安全员 (袖标)

2.1*1.5cm


30

66

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牌

1*0.6m


72

67

特种作业岗位职责牌

0.6*0.8m


86

68

配电箱安全制度牌

0.5*0.7m


60

69

配电箱责任牌

0.3*0.2m


60

70

配电箱责任牌

0.5*0.7m


60

71

配电箱门头标语

2*0.3m


45

72

防撞桶



86

73

防撞椎



86

74

反光贴

/白


m

1218

75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牌

0.6*0.8m


6

76

现场基坑护栏安全警示牌

0.6*0.4m


120

77

临边防护安全海报

3.8*0.8m


360

78

安全风险公示牌危险源公示牌

0.41*0.31


80

79

外来车辆 禁止入内牌

0.8*1.2m


12

80

配电箱 (责任+分配) 牌

0.5*0.7m


60

81

防汛演练小组牌

0.6*0.36m


12

82

应急医疗箱



4

83

医疗担架



4

84

生活区护栏宣传标语 (6套)

0.8*0.8m


90

85

生活区管理制度牌

0.5*0.7m


24

86

应急指示灯

30*15


80

87

生活区烟雾报警器



156

注:本次投标报价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不接受任何形式调价,起始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3 招标方式

采用铁建云采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人民币;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出具两年内矿产资源税缴纳证明复印件。公司纳税信用级别达C级(含)以上,新成立公司纳税信用级别达M级(含)以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投标产品近五年供应业绩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要求:

7.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5  6 日至 2024  5  8 日,每日上午800分至12 00 分,下午2 00分至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申请的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   613438440@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投标申请表(见附表1);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上述所持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采取电汇方式,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投标保证金在 2024  5  16  10 点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00   /包。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包件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集中安置改造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99011231020000856917

   号: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注:中铁二十局集团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材料投标保证金/工本费。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与招标组织单位联系获取。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招标组织单位提供发票。

5.5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4  5  16  10  00 分至 10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 5 16  10   00 分,地点为 石家庄安置房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

6.2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 2024  5  16  10  00  分。

7.2 地点: 铁建云采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H区(6#)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中标通知下发,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人联系人为: 段孝鹏            电话:19996212111

                 

本次招标的组织者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集中安置区棚户区  改造项目H区(6#)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设备部

投标报名联系人:段孝鹏             电话:19996212111  

                                                                  2024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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