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证据录入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22.9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2017-0453
预算金额2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华学
招标代理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丽芬0411-898676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庄河市政府采购中标公示】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证据录入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证据录入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7-045)进行询价采购。询价采购工作已于2017年5月26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证据录入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H-2017-045
3.项目内容:笔记本电脑:25台;便携式打印机:25台;证据录入器:1台
4.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18日
6.询价采购小组成员:李继义、于乾秋、董华学
7.成交供应商:大连和平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成交供应商地址: 辽宁省庄河市新华街道小寺街(一品桃源)
9.成交价:229,300.00元
10.成交结果确定日期:2017年5月26日
1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庄河市昌盛街379号
联 系 人:董华学
联系电话:0411-89812156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12. 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特此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jpg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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