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十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十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 站前十标项目经理部 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高强渗排水管、装配式盲沟) 招标编号:ZTWJWZZB-2023-430-0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1.1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康渝段站前工程XYKYZQ-10标段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项目线路全长32.11km,起讫里程为DK334+795.763-DK366+905,管段线路经过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观阁镇、石笋镇、代市镇、观塘镇、华蓥市永兴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区间路基31段9.965km,路基占线路长度的比31%;桥梁32座计17.49km,占比54.5%;隧道3座计4.654km,占比14.5%;框架涵计523.41横延米。 无砟轨道64.22铺轨公里、正线铺轨583.95铺轨公里、站线铺轨11.671铺轨公里、铺道岔24组,箱梁制架共623孔(其中24m双线简支箱梁47孔、32m双线简支箱梁576孔),预制梁场、铺轨基地各1处。本标段观阁站梁场除承担本标段箱梁预制架设外,同时承担XYKYZQ-9标云蓬梁大桥至金桥庵龙门峡特大桥段设计范围内的箱梁预制和架设,以及标段范围相应拆迁及征地、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等。 1.2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高强渗排水管、装配式盲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高强渗排水管、装配式盲沟 。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高强渗排水管、装配式盲沟: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生产能力:高强渗排水管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1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高强渗排水管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一份,财务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注:2023年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招标物资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招标物资任意一种规格型号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投标人需对产品验收检验质量进行承诺。 3.1.5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3年在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其中至少包含1份铁路工程供货合同(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6供应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具备从接收订单之日起7日内送货到位的能力。 3.1.7履约信用: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②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1.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接受受到中国中铁限制交易处罚且处于限制交易期限内的投标人参与谈判;(3)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人;(4)不接受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 10月12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 月12日17:00 。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账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同一项目多个包件可将标书款(或保证金)合并汇出,但标书款与保证金须分别汇出(即标书款汇一笔,保证金汇一笔),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汇款时仅需备注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及所投包件号(例:2023-100,GQSPSG-01),因投标人未备注以上信息导致下载权限开通滞后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完善开票信息。 款项的确认以到达收款账为准,投标人无需发送付款凭证,招标组织人每日16:30至17:00统一核查收款账户,核实收到款项后,将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发票于付款时间的次月统一开具,发票为电子普票,由“诺诺网”推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10时30 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十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中天肥业工业6路1号中铁五局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德奎电话:17696271617邮箱:3633258562@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0731-85921633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无需发送付款凭证)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李德奎电话:17696271617邮箱:3633258562@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0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说明:①投标人账户为非农业银行打款。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②投标人账户为农业银行打款。请参照下面图片操作。 注意: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同一项目多个包件可将标书款(或保证金)合并汇出,但标书款与保证金须分别汇出(即标书款汇一笔,保证金汇一笔),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汇款时仅需备注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及所投包件号(例:2023-100,GQSPSG-01),因投标人未备注以上信息影响了下载权限的开通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完善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款项的确认以到达收款账为准,投标人无需发送付款凭证,招标组织人每日16:30至17:00统一核查收款账户,核实收到款项后,将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发票于付款时间的次月统一开具,发票为电子普票,由“诺诺网”推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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