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路缘石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路缘石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范围内的路缘石安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鉴于我单位为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单位,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所属范围内的路缘石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工区兴港镇七号路,北海市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东海岸,位于东经108°50′45″~109°47′28″,北纬20°26′~21°55′34″之间,全市南北跨度114千米,东西跨度93千米。东邻广东,南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濒越南。从北海港到海口124海里,到湛江255海里,到广州480海里,到香港425海里,到越南海防157海里;公路到南宁204千米,到钦州106千米,到防城171千米。总面积3337平方千米
厂区道路工程总长45000米,总面积550000㎡(暂定)。
3招标范围
3.1(项目简述)本次招标项目为路缘石安装工程项目。
3.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段,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路缘石安装工程施工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1

路缘石安装

m

63000


以上工程数量仅为投标参考暂定数量,准确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按计量规则计算的为准。
3.3工期要求:
3.3.1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3.2结束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期间招标人根据施组要求及招标人业主要求设定阶段性节点目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计划形式下达投标人,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3招标人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3.3.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3.5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缺陷责任期一致。
3.4工作内容
3.4.1路缘石安装:放样、开槽、运料、人工调配料砂浆、安砌、勾缝、养护、清理,含1KM以内运输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拟选择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主要商务条款
5.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中应包含了路缘石安装工程所发生的下述费用:包括了投标人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所有作业内容所发生的劳务、机械设备费、辅助材料、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投标报价包含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考虑因“营改增”带来的税率变化影响,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税率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
5.2.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有:混凝土。
5.2.2投标人在办理结算受领工程款时应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5.2.3投标人食宿生活费及地方性规费自理,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投标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服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按需求进行领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5.2.4本项目投标人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承担费用,若投标人使用招标人的水电,其费用以当期当地市场价水、电费根据投标人实际使用量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5.2.5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5.2.6投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工期安排,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延误工期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与处罚。
5.2.7投标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因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导致承包商发生的相关费用。
5.2.8 本项目是按清单报价,清单中没有列项的作为本项目的伴随工作,不单独计价,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之中,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5.2.9 本项目承包的模式是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任何情况下不做调整。
5.2.10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进度款,当月25日前由乙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其工程量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且业主支付甲方足额的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2)工程完工且业主支付甲方足额的相应工程款后,甲乙双方签订封账协议,甲方付至乙方经甲乙双方核定的工程量总价的90%;
(3)业主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足额发票至甲方后,且业主支付甲方足额的相应工程款后,甲方付至乙方结算总价的95%;
(4)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整改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足额发票后,且业主支付甲方足额的质保金后,甲方无息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质保金起始日期为业主方最终验收人签字验收合格日期)。
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10%,待封账签订后,甲方核实乙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支付。
如果招标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招标人,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应支付投标人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5.2.11施工验收与配合
投标人应确保所完成的工作内容的质量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
5.2.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投标人保修的内容、范围为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同合同约定一致。
保修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招标人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修理。发生的返修费用,招标人从投标人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交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步骤
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为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并在中铁劳务管理系统办理大桥局准入流程。
2)响应:经注册、审核并准入申请完善所有资料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供应商首页”---在“最新公告”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展开包件”---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响应”。
3)领取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中铁大桥局办理准入注册单位)请持满足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大桥局准入证明、来人身份证原件,请于2024060120240604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6.2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202406051730前上传。
6.3答复、补遗确认:对202406051730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2406061730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须于202406061830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鲁班网--“供应商园地”--“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如有澄清和补遗,招标人将根据情况对开标时间进行顺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请于20240610日下午5前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路缘石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五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 号:20110101931005830001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中铁鲁班网上传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PDF版扫描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7.3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上午9: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玖龙纸业厂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
邮 编:536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538616263
网 址:http://www.crecgec.com/(“公告通知”栏公示)
10上述时间安排若有改变,将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签订合同
1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11.2履约担保
11.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格式现金、银行保函或已有债权转履约保证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1.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造成招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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