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市荣兴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加工部年处理1000吨废弃油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177431026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位于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南侧再生资源市场D区30号,具体地理坐标为E129°32′13.45″/N 42°52′57.49″。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现按照要求对项目拟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延吉市荣兴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加工部年处理1000吨废弃油脂建设项目

概要:项目位于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南侧再生资源市场D区30号,具体地理坐标为E129°32′13.45″/N 42°52′57.49″。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面积896m2,建筑面积378.4m2,主要建设生产处理车间、废弃食用油脂储油区、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弃食用油脂1000t。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延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对于汽车尾气的污染,要求所有车辆的尾气达标排放,一般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管道焊接尽量减少露天进行,搭建临时工棚及加强通风,可大大减少空气中焊接烟尘的浓度;对于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办法减轻总悬浮颗粒的污染,可大大减少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的浓度,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的车辆,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扬尘,如遇大风,应在运输过程中将易起尘的建筑材料盖好,对临时堆存土方拍实并加盖苫布、草帘;将施工材料等堆存在封闭库房内、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厂界四周设置围挡、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等措施后可减轻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使其影响将至最低。噪声:建议施工期间限定在白天进行,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措施。同时,尽量选择远离居民的地方作为高噪声设备的作业现场,并缩短一次开机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其中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置,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运营期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排水、废油分离废水。项目废水混合后经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絮凝+气浮+AO+二沉池工艺)进行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恶臭(包括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生产车间废气(恶臭气体)。污水站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处理,恶臭气体采取负压式收集(收集率为90%),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处理(除臭效率约为90%),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速率限值要求(H2S:0.33kg/h、NH3:4.9kg/h);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车间恶臭气体:项目回收的废弃动植物油脂含一些腐败物质,会释放出恶臭物质,主要成分为臭气浓度(以NH3、H2S表示)。项目恶臭主要产生环节为暂存、除杂和加热过程。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处于相对密闭状态,除杂机、加热罐及三相分离机上方均设有集气罩,经负压风机抽吸使车间保持负压状态,恶臭气体经负压抽吸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速率限值要求(H2S:0.33kg/h、NH3:4.9kg/h);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导热油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经1根不低于8m(高于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以上)高烟囱(DA003)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再生资源市场内厂房,厂房高4m,故本项目导热油炉烟囱高8m。噪声: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与国家各项环保政策相符,满足行业各项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延吉市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要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并且满足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延吉市荣兴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加工部。

联系方式:申成浩   电话:18844706579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董工   电话:17743102609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8月29日起至9月12日),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项目所在地3km范围内,主要为理化村、康乐居小区、延龙小区等)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 延吉市荣兴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加工部年处理1000吨废弃油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7.3 MB ,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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