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丽建招a[2021]03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秋丽0578-2571155
中标公司浩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方小艳
公告正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2021-03-02 06: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033号
招标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林秋丽0578-2571155
中标候选人:浩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经理:方小艳证书号码:浙133161745669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佰捌拾肆万壹仟陆佰壹拾叁元整(¥9841613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116281。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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