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03月01日 13: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1日 13:50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 09:15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9200359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工,187592003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先生、黄女士,17359152826、0591-38872256 | ||
附件: | |||
附件1 |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 ||
附件2 |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doc | ||
附件3 |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
项目概况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09点1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218015214
项目名称: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7023.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214)
1.招标说明
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并原则同意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具备招标条件,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投标申请人”系同一含义,下同)应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本项目代表处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厦门市。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有20个子项目,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公建配套及公园绿地等。
(1)道路工程:共有14条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 道路总长度9010米。
(2)综合管廊工程:共有2条综合管廊,管廊为单舱、总长度1791米。
(3)公建配套项目:公建配套项目3个,分别为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项目、乐安学校,五通社区四合一环卫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9318平方米。
其中①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项目:用地面积60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万达东轨道交通枢纽首末站、电动车充换电站、运动建设区、地下停车场及上盖绿地公园等。
②乐安学校:54班九年制学校,其中小学30班,初中24班。项目总用地面积27920.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1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教学楼、合班教室、食堂体育馆、地下室及室外运动场、篮排球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③五通社区四合一环卫设施:包括道班房、垃圾处理点、公厕及附属式资源回收站、配套设施)等。道路养护站包括爱心驿站、办公室、厨房、餐厅、道路清洁工具间、农药化肥存放间、维修车间、其他材料间、工具房、停车场(室外)等。项目用地面积18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8平方米,其中四合一环卫486平方米,道路养护站1084平方米,架空停车3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6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F。配建停车位24个(室外)。
(4)公园绿地项目:公园绿地项目1个,为五通片区配套公共绿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4288 平方米。其中(隧顶南路—泥金路段)宽度20米,结合绿地节点设立慢行道通行。而(泥金路-泥金南路)宽度30米~88米,设立街头公园,为周边商务办公人员提供休憩空间。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 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纳入PPP的项目总投资187023.73万元(含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及土地使用成本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8508.6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6621.04 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0.37 万元,建设期利息9538.27万元,管线入廊费1945.40万元,另估管线迁改费及土地使用成本8000万元。
工程费用最终以政府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最终以项目实施机构确认的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建筑的运营维护,包括五通金谷、乐安学校、环卫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小修、大修、养护和日常管理等内容。
2.6所处阶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已完成实施方案和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批复,目前处于招标采购阶段。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厦门市湖里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签订《PPP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95%:5%的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首笔资金20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到位,其余资金在建设期内根据项目实施机构确认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最终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8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9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要求项目公司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到位时点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 项目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由于融资资金到位不及时或融资失败导致的后果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公司债务本息未及时偿还,中标社会资本应承担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方不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10合作期限:合作期2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运营条件的各子项目统一考核、单独核算、单独付费、单独移交。若建设期延长或缩短,运营年限不变,若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设期自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第一个开工令之日起至所有子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五通高端商务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设计(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的5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提供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 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将按股权比例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将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国境内银行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投标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金额累计达到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存款时间为发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之间的连续3个日历日)的存款证明;(在存款证明所证明的同一时间段内的单日存款金额以最低存款金额作为评定标准,同一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时间的存款金额可以累加,子公司或分公司账户的存款金额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同一时段内联合体各方的存款证明累加总额为准)
-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按联合体各方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累加总额为准)
3.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五年内作为投资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
注:
(1)PPP项目业绩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内并进入执行阶段[http://www.cpppc.org],且在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仍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到库内信息,否则不予认定(须提供项目库中相应项目网页截图证明或PPP业绩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业绩中的“执行阶段”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信息公开的官网截图中的所处阶段为准;
(3)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仅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予以认可;
(4)“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签署的日期为准;
(5)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申请人子公司、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若以上证明资料不能充分体现相应的业绩特征,则需补充其他材料;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4家(联合体所有成员≤4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方须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15分,递交地点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900万元。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9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2218015214]。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 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101535001052502793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6 投标申请人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申请将被否决。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59200359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许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17359152826、0591-38872256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2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报名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3月23日 09点15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3月23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黄工,1875920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许先生、黄女士,17359152826、0591-38872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875920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