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3-5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曌029-89115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CZB-2023-55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志丹采油厂2024年度大斜度井产建EPC队伍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延长油田勘探开发所需大斜度的钻井、录井、固井、测井、压裂(含水力喷砂)、试油施工作业队伍框架协议招标。开发层位长6层,井深约2100-2700米。钻井采用二开井身结构:一开采用Ф311.10mm钻头,下Ф244.50mm套管;二开采用Ф215.90mm钻头,下Ф139.70mm套管;采用双密度一次性上返固井工艺;采用常规录井或综合录井;测井项目为常规测井或新系列测井,常规测井包括:双感应-八侧向、微电极、声波时差、自然伽玛、自然电位、井径、井斜、电阻率(4米、2.5米、0.5米)、声幅、变密度系列;新系列测井包括:自然伽马能谱(3条),阵列感应(5条),双侧向,补偿中子,岩性密度;压裂常规压裂为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志丹采油厂2024年度大斜度井产建EPC队伍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志丹采油厂2024年度大斜度井产建EPC队伍框架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钻井、录井、固井、测井、压裂、试油;

4.投标人必须以自有设备(提供自有设备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及自有人员(提供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前6个月的工伤保险证明)参与投标,施工队伍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须满足项目需求;

5.设备要求:

5.1车辆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须在有效期内(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及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50万元/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50万元/人)参与投标,施工队伍的车辆配备须满足项目需求。

5.2设备要求:5.2.1钻井:ZJ30钻机至少2部及以上,井架为B级及以上。每部钻机配备一套2FZ28-35及以上性能防喷器。5.2.2录井:具备2套及以上综合录井仪或常规录井。5.2.3固井:GJC40-17型及以上水泥车3辆及以上,5台及以上灰罐车、具备单独的水泥干混站及水泥检验室。5.2.4测井:测井车2辆及以上,地面仪器性能类似于EILOG或ECLIPS5700或CPK6000型及以上;下井仪器双配,具备存储式或缆测能力(仪器、电缆提供相关检验报告)。5.2.5压裂:至少配备2台2000型及以上压裂车、2台75桶及以上混砂车、1台整装式仪表车、运砂车5台及以上。5.2.6试油:至少配备以下2套及以上设备;①井架及底座要求

18m/50T。提升系统,游动滑车(大钩)≥500KN,吊环≥500KN,卡≥500KN,通井机XT-12/15(或同类型)②柴油发电机组≥30KW、井场标准化电路、压裂井口≥70MPa、油嘴、油管Φ73N80EUE及以上、计量罐30m3+2m3、指重表、压力表、智能抽汲仪;③双闸板防喷器≥35MPa,防喷井口≥35MPa,油管旋塞阀≥35MPa、地面放喷管线Φ73mm、J55钢级以上;④安全密闭抽汲装置、应急药箱、防坠差速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视频监控系统、四合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⑤35kg干粉灭火器、8kg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锨、消防桶、消防砂、消防毛毡;⑥宿舍2栋,厨房1栋,发电房与工具房1栋;每栋宿舍入住人数不超过6人。备注:招投标领导小组在开标前组织人员进行设备验收。

6.人员要求:石油工程、油气田开发、钻井工程、石油地质等石油主干类专业高级工程师6人及以上,且每个施工项目需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石油工程、钻井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地质学、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石油主干专业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10人及以上(高级工程师人员不得重复)。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钻井、录井、固井、测井、压裂、试油、施工作业业绩,2020年-2023年各个项目施工作业业绩达到3口及以上(须提供合同或验收结算资料复印件)。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3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到2023年12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到2023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A入口)14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赵曌:15592922388)。

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或以上(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方可缴费,售后不退。如获取招标文件未成功的缴费视为无效缴费。

4.获取招标文件缴费信息及要求:

4.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115858/15592922388,

4.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4账号:102807336850,

4.5缴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费成功后,请将缴费凭证发送至2014798946@qq.com,以便查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A入口)1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A入口)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招标投标项目监理监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

   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保安街 196 号

人:杨诚

   话:15309111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楼

人:赵曌

   话:029-89115858 转 802

电子邮件:2014798946@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