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石新兴有限公司新港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w-gzsb-20211006
预算金额3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浦开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0714-62987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委托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黄石新兴有限公司新港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招标编号:GCW-GZSB-20211006)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 编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01 | 110kV 户内GIS组合电器 | 线路进线间隔 (电缆进线) | 额定电压:145kV:额定电流:2000A,额定开断电流:40kA,额定短路关合电流:100kA | 套 | 2 | 32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主变进线间隔 (架空进线) | 套 | 3 | |||||
主变进线间隔 (架空进线) | 套 | 3 | |||||
分段间隔 | 套 | 1 | |||||
母线设备间隔 | 套 | 2 | |||||
主母线 | 套 | 25 | |||||
(断路器和母刀) 在线监测(微水) | 套 | 1 | |||||
SF6报警仪及氧量仪 | 套 | 1 | |||||
02 | 主变压器 | 电力变压器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 台 | 2 | 45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 台 | 2 | ||||
03 | 10kV电容补偿装置 | SVG无功补偿装置4000kvar | 套 | 2 | 15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
SVG无功补偿装置1500kvar | 套 | 1 | |||||
户内铁芯成套电容器组3000kvar | 套 | 2 | |||||
04 | 单相接地故障管理系统 | KYN28A-12高压开关柜,AC10kV,脉冲电流选线柜,小车式,1250A,无开关,1台、KYN28A-12高压开关柜,AC10kV,综合消弧处理柜,小车式,1250A,无开关,1台、KYN28A-12高压开关柜,AC10kV,全电压监测柜,小车式,1250A,无开关,1台 | 套 | 2 | 146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
05 | 10kV开关柜 | 高压开关柜 (10kV进线) | KYN28-12(Z)型 | 台 | 2 | 52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高压开关柜 (10kV馈线) | KYN28-12(Z)型 | 台 | 34 | ||||
高压开关柜 (10kV电压互感器柜) | KYN28-12(Z)型 | 台 | 3 | ||||
高压开关柜 (10kV所用) | KYN28-12(Z)型 | 台 | 2 | ||||
高压开关柜 (10kV电容器) | KYN28-12(Z)型 | 台 | 2 | ||||
高压开关柜 (10kV SVG) | KYN28-12(Z)型 | 台 | 3 | ||||
高压开关柜 (10kV母联断路器) | KYN28-12(Z)型 | 台 | 3 | ||||
高压开关柜 (10kV母联隔离) | KYN28-12(Z)型 | 台 | 2 | ||||
高压开关柜 (10kV计量柜) | KYN28-12(Z)型 | 台 | 1 | ||||
高压封闭母线槽 | 米 | 24 | |||||
接地小车 | 台 | 2 | |||||
06 | 全站二次系统 | 工作台 | 含监控显示器、操作员工作站显示器、A3网络打印机等 | 套 | 1 | 105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五防 | 含独立智能防误主机及软件、一键顺控软件各1套 | 套 | 1 | ||||
监控主机及操作员工作站屏 | 监控主机2台 | 面 | 1 | ||||
综合应用服务器屏 | 数据服务器主机1台、显示器1台 | 面 | 1 | ||||
I区数据通信网关机屏 | 远动装置2台,保护管理机1台,百兆防火墙1台 | 面 | 1 | ||||
Ⅱ、Ⅲ/Ⅳ区数据通信网 关机屏 | 远动装置2台,反向隔离装置1台,正向隔离装置1台 | 面 | 1 | ||||
公用测控屏 | 公用测控装置1台,110kV母线测控装置2台 | 面 | 1 | ||||
站控层交换机 | I区数据通信网关机屏内1台,Ⅱ、Ⅲ/Ⅳ区数据通信网 关机屏1台 | 台 | 2 | ||||
110kV分段保护测控屏 | 分段保护测控装置1台 | 面 | 1 | ||||
110kV母线保护屏 | 110kV母线保护装置1台,中心交换机2台 | 面 | 1 | ||||
主变保护屏 | 每面屏含主变保护装置(主后一体化)2台,非电量保护装置1台,操作箱1台,打印机1台 | 面 | 2 | ||||
主变测控屏 | 主变测控装置3台(主变高、低压测、本体测控)、主变档位控制器1个、油温显示器1个 | 面 | 2 | ||||
110kV电压并列装置 | 与110kV分段保护测控装置组屏1面 | 台 | 1 | ||||
10kV电压并列装置 | 台 | 2 | |||||
10kV间隔层交换机屏 | 10kV间隔层交换机3台 | 面 | 1 | ||||
10kV线路光差保护测控装置 | 台 | 2 | |||||
10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 | 就地安装于相应线路开关柜 | 台 | 30 | ||||
10kV电容保护测控装置 | 就地安装于相应电容开关柜 | 台 | 5 | ||||
10kV站用(消弧接地变)变保护测控装置 | 台 | 4 | |||||
10kV分段保护测控装置 | 就地安装于分段开关柜 | 台 | 3 | ||||
10kV母线测控装置 | 就地安装于母线PT柜 | 台 | 3 | ||||
故障录波屏 | 面 | 1 | |||||
时钟同步系统屏 | GPS同步时钟本体1台,同步时钟扩展装置1台。 | 面 | 1 | ||||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 套 | 1 | |||||
电能量采集 | 电能量终端采集装置(专用)1台 | 面 | 1 | ||||
07 | 110kV线路保护(包括对侧) | 110kV线路保护屏测控 | 三端光差1台,线路测控1台 | 面 | 1 | 2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110kV线路保护装置 | 三端光差 | 台 | 2 | ||||
08 | 一体化电源 | 直流充电屏 | 含充电模块20A 5台、微机直流监控装置 1台、绝缘检测仪1台、进线开关、接触器、数字电流表及电压表等 | 面 | 1 | 26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直流馈电屏 | 220V直流馈线回路输出共计116回,其中100A共计4路,63A共计12路,40A共计40路,32A共计60路,馈线检测单元2个 | 面 | 2 | ||||
直流蓄电池屏 | 3面屏共含电池(300Ah/2V) 104只、蓄电池巡检仪从机4台 | 面 | 3 | ||||
交流电源屏 | 2面屏含智能交流集成单元2个,开关监控2台,双电源切换装置2台、电电度表2块,馈线回路共50回,3P 100A的回路4路,3P 63A的回路6路、3P 40A的回路40路 | 面 | 2 | ||||
通信电源屏 | 含DC/DC模块3台、开关量监控单元1台,32A馈线开关24只、61850模块(总监控)1个等 | 面 | 1 | ||||
UPS电源屏 | 含逆变电源模块8kVA 2台、开关量监控单元1个、16A馈线开关12只、20A馈线开关8只等 | 面 | 1 | ||||
09 | 辅助控制系统 | 图像监视系统屏 | 系统包括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子系统1套 | 面 | 1 | 25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快球 | 室内快球17个,室外快球4个 | 套 | 1 | ||||
门禁系统 | 门禁及电磁锁14个,红外双鉴4个 | 套 | 1 | ||||
水浸系统 | 电缆沟水浸共计6个 | 套 | 1 | ||||
温湿度感应系统 | 主变室、配电室、GIS室、主控室、单相接地故障装置室、SVG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各1个,共计10个 | 套 | 1 | ||||
安装辅材 | 热镀锌管、PVC管等 | 套 | 1 | ||||
火灾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系统 | 套 | 1 | ||||
10 | 通信系统 | SDH光传输设备屏 | SDH2.5Gb/s | 套 | 1 | 120万元 | 2022年3月20日前到货 |
对侧2.5Gb/s光板 | 1块双光口,1块3光口, | 块 | 2 | ||||
对侧光纤配线架 | 套 | 2 | |||||
PCM设备 | 套 | 2 | |||||
综合配线柜 | DDF+ODF+VDF | 套 | 1 | ||||
调度录音系统 | 调度电话及录音系统 | 套 | 1 | ||||
综合配线材料 | 含导引光缆、通信仪表及安装材料 | 项 | 1 | ||||
调度数据网接入系统屏 | 1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1台电源切换装置 | 套 | 2 | ||||
实时调度平衡系统 | 套 | 1 | |||||
纵向认证装置 | 台 | 4 | |||||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系统屏 | 1台防火墙,1台安全监测装置,1套管理软件平台,1台工作站服务器,1台电源切换装置 | 套 | 1 | ||||
电力二次安防系统 | 1台入侵检测,1台日志审计,1套安全加固主机,1套恶意代码防范系统,1套杀毒软件 | 套 | 1 | ||||
调度生产管理系统屏 | 1台服务器、1台路由器、1台防火墙、1台交换机 | 套 | 1 | ||||
综合通信系统设备屏 | 套 | 1 | |||||
合计 | 1882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6)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2规定。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4)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5)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7)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8)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1)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2)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国家电网公司未组织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类别除外)
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公证需要证明以下内容:公证所证明的合同业绩中各合同的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对合同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且销售发票真实可靠;型式试验报告实际出具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3.2专用资质要求:
(1)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2.具有所供货物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3.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
(4)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 投标人应具有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16:00时前,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ETP)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请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注:由于不收取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确定会参与投标再点击购买。多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弃标不投的,招标人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彩色扫描后制作于商务投标文件中。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未递交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接收标书地点为: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903号);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截止时间同上。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 .com)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903号)。
因为疫情原因,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开标会,各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达现场。
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均可查看开标结果。如对开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可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小时内按要求将异议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sgcztbgs@vip.163.com,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9. 电子报价异议记录表”
8.联系方式
项目的单位: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公司
联系人:浦开 电话:15272056669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903号
邮编:4350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14-629878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请谅解。
9.其他事项
9.1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9.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2.2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 名: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黄石市黄石大道903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港支行
账 号:17158101040016186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在黄石共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黄石市黄石大道903号)领取或邮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精确到元。代理服务费、发票咨询:张会计 0714-6547120
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主页。
9.3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见第二章_投标人须知附件十一),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彩色扫描后制作于商务投标文件中。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未递交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9.4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9.4.1.投标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关于报告出具机构、试验类型、试验项目等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4.2.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有试验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需提供材料复印件。
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但未提供所投投标产品有效的试验报告,投标文件应提供报告复印件,无需第三方公证机构公正。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试验报告实际出具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9.5业绩审核标准
9.5.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5.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其业绩以《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投标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9.5.3.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供货业绩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供货业绩的公证证明,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供货合同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内容:兹证明XX公司提供的XX《供货合同》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公证证明未包含上述事项和内容的视为无效公证证明。(国家电网公司未组织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类别除外)
9.5.4.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5.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投标人。
9.5.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9.5.7.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9.5.8.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5.9.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6.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9.6.1.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函件有生产许可证记录,不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6.2. 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不进行审查。
9.6.3.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物资类别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9.6.4.关于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7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9.7.1. 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录,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
9.7.2. 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9.8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有生产试验设备记录,不需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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