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沅财采计202406013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女士181074517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406013
3、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4-YL-ZFCG09
4、采购项目预算:17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
沅陵县农村公路农养干线及部分县道日常养护费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700000元
1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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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办法(暂行)》(湘交计统〔2016〕117号)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1名,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投标的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无在建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无在建承诺书;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附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邮箱。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⑦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为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怀化市沅陵县迎宾南路31号
(3)联系人:谭先生
(4)邮  编:419600
(5)电  话:1378758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联系人:毛女士
(4)电  话:18107451781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公司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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