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鸿盛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9.7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鸿盛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H20230009
项目名称:鸿盛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597,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 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 式: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售 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寄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张悦 0471-43935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71-5610163
八、公告发布媒体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官网(http://www.nmgsyy.cn/)
2023年07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H20230009
项目名称:鸿盛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597,5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鸿盛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 文件 | 597,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 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 式: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售 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寄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外部门脸(北侧第二家)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张悦 0471-43935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71-5610163
八、公告发布媒体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官网(http://www.nmgsyy.cn/)
202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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