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2.9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hz2024cg0054
预算金额302.94万元
招标公司镇巴县黎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916-6961303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飞0916-2697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Z2024CG0054
项目名称: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9,458.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29,458.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29,458.5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10)供应商相关信息(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电子证照(证明)管理的材料,均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
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其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6、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工期(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
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文件获取: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3、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黎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黎坝镇春生社区
联系方式:0916-696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
联系方式:0916-269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话:0916-2697988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
采购清单.pdf
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Z2024CG0054
项目名称: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9,458.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29,458.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29,458.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29,458.50 | 3,029,458.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坝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10)供应商相关信息(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电子证照(证明)管理的材料,均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
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其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6、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工期(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
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文件获取: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3、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黎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黎坝镇春生社区
联系方式:0916-696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智城雅居二楼
联系方式:0916-269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话:0916-2697988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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