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306-04-01-240489
预算金额8639.7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天翊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755-66635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咸水涌河道挡墙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212-440306-04-01-24048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咸水涌右岸河道挡墙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12-440306-04-01-240489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咸水涌右岸河道挡墙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20 09:00 至 2023-07-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3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0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于天翊
办公电话:0755-88982636
传真:
手机号码:1390227366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0755-666357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12-440306-04-01-240489002001
标段名称:咸水涌右岸河道挡墙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71.3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前期设计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右岸河道挡墙景观设计(不另计费)、管线迁改、交通疏解(不另计费),施工服务、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承担并组织各阶段设计成果的专家评审以及甲方技术中心主持的专家评审。
3、工程勘察:含各设计阶段的岩土勘察、工程物探、地形测量、施工控制点放点、红线点测放、水文地质勘察、施工配合等,以及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报告编制和勘察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
4、设计阶段BIM模型建立及应用:创建本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专业设计模型,依据模型开展性能分析、三维可视化等工作。
5、专项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地铁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
6、其它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8639.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三家,牵头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咸水涌下游,整治范围从宝安大道至兴业路桥涵的右岸挡墙(对应河道桩号为K1+164~K2+461),全长1121米,现状为老旧浆砌石挡墙。拆除重建灌注桩挡墙,保证河道满足50年一遇防洪排涝标准,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沿右岸河堤新建3m宽人行道及防护栏杆,布置1m宽高位花坛保证人车分离;沿河堤布置灯带,完善河堤夜间照明系统,打造咸水涌右岸河堤特色化、立体化慢行系统。立项批复总投资为8043.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22.45万元。最终投资以概算批复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三家,牵头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明确各自分工。
项目负责人资格: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的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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