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4-07-09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G-2024-07-09
项目名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5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约14000箱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场地、档案收取及调阅服务,同时提供档案搬迁运输、档案数据传输、长春市内指定地点送递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jlshg55@126.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4)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吉林省隆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三开标室。
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王国庆
联系方式:0431-8877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广德街193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431-80606801
3. 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9865657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G-2024-07-09
项目名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档案存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5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约14000箱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场地、档案收取及调阅服务,同时提供档案搬迁运输、档案数据传输、长春市内指定地点送递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jlshg55@126.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4)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吉林省隆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三开标室。
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王国庆
联系方式:0431-8877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广德街193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431-80606801
3. 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98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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