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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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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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17年8月1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2017-08-11 10:23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武进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下述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年产400万片子卡连接器、1000万片背板连接器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

  武进高新区凤栖路6号

  3.建设单位

  安费诺(常州)高端连接器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常州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安费诺(常州)高端连接器有限公司位于武进高新区凤栖路6号,审批项目为“年产400万片子卡连接器、1000万片背板连接器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3-4页及第34-35页。

  6.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厂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该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

  6.2 该项目来料检验工段产生的挥发废气经通风柜中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周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标准。

  6.3 经监测,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件外售综合利用;废酸委托常州市风华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灯管委托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试剂瓶、废抹布手套、废异丙醇试剂均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研究、设计、开发、制造新型机电原件(高速、高密度连接器(1000万片/年子卡连接器))项目

  2.建设地点

  武进高新区凤栖路6号

  3.建设单位

  安费诺(常州)高端连接器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常州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安费诺(常州)高端连接器有限公司位于武进高新区凤栖路6号,审批项目为“研究、设计、开发、制造新型机电原件(高速、高密度连接器(1000万片/年子卡连接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4页及第25页。

  6.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厂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该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

  6.2 该项目回流焊及UV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周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标准。

  6.3 经监测,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抹布手套、废包装瓶、废锡膏、报废品均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LED外延片、芯片项目

  2.建设地点

  高新区阳湖路66号

  3.建设单位

  晶品光电(常州)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晶品光电(常州)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阳湖路66号,审批项目为“LED外延片、芯片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21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44.5万),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7-8页。

  6.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厂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该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含氟废水、含磷废水、含氮废水、一般废水(包括不含氮氟磷的高低浓度的无机和有机废水)、研磨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其中含氮氟磷废水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经高新区中水回用厂处理,一般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常州市武进区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经监测,接入再生水厂的废水符合《园区再生水厂接管水质标准》,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的废水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

  6.2 含氨废气经MOCVD自带除尘器+“纤维膜过滤除尘+五级膜吸收”工艺处理后经25米高1#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与酸碱废气均经碱液填料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2#、3#排气筒排放(2#、3#排气筒一用一备),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4#、5#排气筒排放(4#、5#排气筒一用一备),锅炉烟气通过25米高6#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生产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氯气、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生产废气排气筒排放的氨排放浓度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丙酮和异丙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环评中按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计算的限制要求,锅炉烟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符合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氯气、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下风向氨浓度最大值均低于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6.3 经监测,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晶片、芯片、集尘器粉尘、废金属、LED封装件、未受污染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处理;废清洗剂、废光阻剂委托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处置,废去光阻剂委托苏州瑞环化工有限公司处置,丙酮废液、异丙酮废液委托宜兴市迈克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南通滨海活性炭有限公司处置,混合废酸委托常州市龙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去蜡剂、废抛光液委托江苏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瓶委托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江南金属桶厂有限公司处置,水处理污泥委托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吸液棉片及废弃汞灯、日光灯管暂未产生。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年产100亿颗LED半导体照明芯片项目

  2.建设地点

  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77号(租用创新工业园武南标准厂房10#楼三、四楼)

  3.建设单位

  琉明光电(常州)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琉明光电(常州)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77号(租用创新工业园武南标准厂房10#楼三、四楼),审批项目为“年产100亿颗LED半导体照明芯片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6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详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3页及第19页。

  6.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厂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该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常州市武进区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经监测,符合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要求。

  6.2 经监测,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东、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此标准表1中4类排放限值;

  6.3 擦拭工段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监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委托常州市长润石油有限公司处置,废无纺布、手套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19-86319331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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