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派出所对廖某浩、邓某雄、余某伦、樊某、樊某的毛发和尿液进行毒口定性分析鉴定项目
金额
96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119k308130912408130039
预算金额96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96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派出所对廖某浩、邓某雄、余某伦、樊某、樊某的毛发和尿液进行毒口定性分析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9K308130912408130039
项目业主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合同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派出所对廖某浩、邓某雄、余某伦、樊某、樊某的毛发和尿液进行毒口定性分析鉴定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119K308130912408130039
合同总金额 9600.00
履约人员
服务期限说明
服务内容 对廖某浩、邓某雄、余某伦、樊某、樊某的毛发和尿液进行毒口定性分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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