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201906250099]号计划函要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于2019年7月10日就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3-24891-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预算:6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分包号 |
课题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第1包 |
“十四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外部环境、历史方位、阶段性特征和规划主题主线研究 |
1项 |
40万元 |
一、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部署,针对我区“十四五”发展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问题,提出系列重大课题开展研究,为编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 二、工作要求 (一)承担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的供应商单位(以下简称“课题组”)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要深入开展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采购人报告研究进展情况。 (二)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负责课题实施的具体管理,采购人将对课题研究进行监督督导,组织开展巡视检查或抽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责令课题承担的研究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暂停课题实施。 (三)课题组按照合同规定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结题成果,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结题评审后,课题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研究成果修改完善,达到要求后,由采购人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经验收合格的课题研究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引用、转载、扩散及公开发表。 三、人员要求(《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投标申请书》单列,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一)参与投标的研究单位必须是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研究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成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过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如无上述条件者须持有两名或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的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不应超过2个…… |
第2包 |
“十四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指标研究 |
1项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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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十四五”广西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性重大机遇,进一步推进我区“三大定位”新使命建设研究 |
1项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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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十四五”广西进一步激发社会和企业创新活力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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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
“十四五”广西构建全产业链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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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
“十四五”广西高水平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关键节点和陆海交汇点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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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包 |
“十四五”广西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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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包 |
“十四五”广西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培育国际产能合作新优势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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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包 |
“十四五”广西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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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包 |
“十四五”广西壮大向海经济和打造海洋强区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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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包 |
“十四五”广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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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包 |
“十四五”广西人口均衡发展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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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包 |
“十四五”广西构建高质量民生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研究 |
1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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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包 |
“十四五”广西建设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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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包 |
“十四五”广西加强能源建设和提升能源保障能力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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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包 |
“十四五”广西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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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包 |
“十四五”广西传统产业集群改造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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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包 |
“十四五”广西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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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包 |
“十四五”广西打造炼化一体化全产业链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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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包 |
“十四五”广西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平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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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包 |
“十四五”广西培育壮大“三新经济”和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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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包 |
“十四五”广西扩大消费升级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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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包 |
“十四五”广西高水平建设国家金融开放门户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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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包 |
“十四五”广西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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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包 |
“十四五”广西建立健全左右江革命老区协同开放发展机制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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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包 |
“十四五”广西提高南宁面向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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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包 |
“十四五”广西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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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包 |
“十四五”广西打造特色鲜明沿边经济带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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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包 |
“十四五”广西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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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包 |
“十四五”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对策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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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包 |
“十四五”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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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包 |
“十四五”广西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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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包 |
“十四五”广西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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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包 |
“十四五”广西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扩大有效投资研究 |
1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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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为确保服务质量,并在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进度要求,供应商拟投入分包中的课题小组的课题负责人,只能承担不超过2个课题项目,且不得再以课题小组成员身份出现在其他供应商的课题小组中,如有出现该情况,其所在其他供应商课题小组的小组成员身份按除名处理,供应商磋商依然有效;如两位不同的供应商拟投入的课题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该名供应商磋商无效。 2. 课题小组成员也只能参与不超过2个课题研究,如同一人员出现在同一分包(或不同分包)不同供应商的课题小组中,则根据各分包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按1→34分包顺序及成交供应商排名先后进行确定,经确定后,其所在其他供应商课题小组的小组成员身份按除名处理,供应商磋商依然有效。 3.项目概述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指南》。 |
三、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方式:R发布公告/□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况:于2019年6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公告。
定标日期:2019年7月15日
本项目所有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日期: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章远新、潘文峰、蒙良、唐国植、韩庆东、吕余生、易晓斌、胡宝春、张雪芳、谭惠珍、孙月梅、张炜、于澄、邓海桑、江丹、吴伟权、李斌、陈燃。
五、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信息:
第1包成交人:广西北部湾科学发展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东宝路3号
成交金额: 肆拾万元整(¥400000.00)
课题负责人:申韬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外部环境、历史方位、阶段性特征和规划主题主线研究 |
1项 |
40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包成交人:广西宏观经济学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塘路葛麻15号
成交金额: 肆拾万元整(¥400000.00)
课题负责人:章远新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指标研究 |
1项 |
40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3包成交人:广西经济学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5号602室
成交金额: 肆拾万元整(¥400000.00)
课题负责人:陈立生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性重大机遇,进一步推进我区“三大定位”新使命建设研究 |
1项 |
40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4包成交人:广西社会调查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竹路5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曹玉娟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进一步激发社会和企业创新活力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5包成交人:广西产业与技术经济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R1栋6单元202室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杨鹏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构建全产业链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6包成交人:广西发展战略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张家寿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高水平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关键节点和陆海交汇点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7包成交人:广西产业经济与城乡发展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竹路5号广西社会科学院办公楼601室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曹剑飞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8包成交人:广西区域科学学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文星楼712室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韩庆东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培育国际产能合作新优势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9包成交人:广西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陆耀新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0包成交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湖一街38号CDI大厦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胡振宇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壮大向海经济和打造海洋强区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1包成交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欧阳东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2包成交人:广西财经学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 韦春北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人口均衡发展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3包成交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成交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课题负责人: 韩政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构建高质量民生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研究 |
1项 |
2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4包成交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黄浩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建设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5包成交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18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甘锦彬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加强能源建设和提升能源保障能力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6包成交人:广西江湾智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R1栋7单元902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陶小马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7包成交人:广西师范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社科处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李超玲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传统产业集群改造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8包成交人:柳州市戴马信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文昌路20号乐和大厦33楼14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林杰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19包成交人:广西研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59号龙晟小区1号楼1单元1001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韦广平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打造炼化一体化全产业链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0包成交人:广西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蒋侃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平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1包成交人:广西中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0916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林光南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培育壮大“三新经济”和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2包成交人:广西可持续发展促进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民族大道168号翡翠园西月阁2单元601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叶裕惠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扩大消费升级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3包成交人:中国人民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A1,1227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邱志刚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高水平建设国家金融开放门户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4包成交人: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2号华润大厦b座2106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李伟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6包成交人:广西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大学商学院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凌常荣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提高南宁面向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7包成交人:广西财经学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廖文龙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8包成交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曲凤杰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打造特色鲜明沿边经济带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9包成交人:广西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覃盟琳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30包成交人:广西产业经济与城乡发展研究会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竹路5号广西社会科学院办公楼601室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吴坚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对策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31包成交人:广西社会科学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竹路5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姚华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32包成交人:广西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 曾凡军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33包成交人:广西民族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成交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课题负责人:孙鲁毅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十四五”广西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研究 |
1项 |
150000.00 |
1、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 (1)课题组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梳理与所承担课题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和国内外主流研究观点,汇编成册提交采购人。 (2)课题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中期审查,课题组须根据中期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3)课题组需在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研究成果终稿,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验收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课题组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要如数退回采购人,承担课题的供应商单位两年内不能承担采购人委托课题。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课题,课题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2)课题研究成果应提出创新性的研究观点,严禁抄袭现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要提交具有资质的部门对课题研究成果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其中主要研究结论和对策措施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查重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研究成果评审验收时,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课题研究成果; 2)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简稿;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课题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起止研究时间、课题组主要成员及各成员撰写的内容和字数、课题研究主要过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应用方式等;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 …… |
第25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故该分包废标。
第34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仅1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故该分包废标。
六、服务费收费情况:本项目每个分包的成交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下浮20%执行,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各个分包的成交服务费如下:
分包号 |
服务费(元) |
|
第1包 |
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
|
第2包 |
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
|
第3包 |
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
|
第4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5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6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7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8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9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0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1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2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3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4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5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6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7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8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19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0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1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2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3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4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6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7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8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29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30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31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32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第33包 |
肆仟元整(¥4000.00) |
|
服务费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 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1号广西发展大厦东楼
联系电话:0771-2328574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玫、韦顺、罗丽春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1544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