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处理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投诉结果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
二、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禄义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川碧桂园天域3栋商铺108号
被投诉人:富川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瑞光路166号、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1808室
相关供应商:广西禄义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川碧桂园天域3栋商铺108号
当 事 人:广西禄义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川碧桂园天域3栋商铺108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瑞光路166号、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1808室  
四、基本情况
1、投诉人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经审查,发出《关于限期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告知投诉人对投诉书进行补正及修改后重新提交,投诉人于1月30日重新递交了《投诉书》。我局于当日依法受理。
2、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采购文件存在严重瑕疵,设置了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商务(1)企业综合实力中的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2、商务(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中的拟派项目其他人员情况;3、商务(4)科技创新能力中的投标人具有相关专利;4、商务(5)类似业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
2、处理结果:(一)认定投诉事项1、2、4成立,投诉事项3中的招标文件中并没有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没有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二)责令采购人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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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02月16日
附件信息:
发布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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