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562.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nh)xz01168
预算金额56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757-812530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丽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标段(包)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605-77-01-023957;2020-440605-77-01-023948;2019-440605-77-01-054983;2020-440605-76-01-059916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标段(包)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探、相关土工试验、淤泥检测、基坑周边环境调查等)及后续服务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招标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605-77-01-054983

投资项目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959.95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对狮山镇河涌北村水系、解放涌水系、红星运河水系、良安水系(罗村片区、官窑片区、小塘片区、大圃片区)共四个水系的排查的附属支涌暗涵排水方渠(管)共计28.7km进行清淤疏浚工作,同时新建截污管网约20.4km及配建相关污水设施,新建管网管径De315~De560。项目总投资约10959.95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价约 9639.63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探、相关土工试验、淤泥检测、基坑周边环境调查等)及后续服务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562455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和预算编制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2)的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2)的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3 家,勘察单位不多于1家,设计单位不多于1家,预算编制单位不多于1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供排水\_咨询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承担预算编制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咨询类企业) 4.4.1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6.1 对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6.2 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预算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7.1 对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7.2 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造价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招标单位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曾在本招标单位以往的招标项目中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曾被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4)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但查实无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666898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丽贤

联系电话

0757-8670063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2019〕129号文、南发改资投审〔2020〕16号、南发改资投审〔2020〕17号、南发改资投审〔2020〕18号 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狮山排水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2、本项目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4个项目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合并公开招标。 3、服务期:本项目每个水系的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要求为125日历天,具体如下: (1)招标单位/业主单位下达对应水系的设计任务后3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基坑环境调查报告(如项目有需要)、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及效果图; (2)勘察报告通过评审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初步设计修编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 (3)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分别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4)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10日历天内,提供经专家评审、审图中心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供预算编制报告;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备注:①本项目4个水系分段实施,每个阶段按上述要求执行。 ②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单位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任务,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和报批手续。 4、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预算编制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4) 淤泥检测要求按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订《佛山市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3]82号文执行。 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工程编号:GC2024(NH)XZ0116 8、投诉接收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9、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工期(交货期)

125

最高投标限价(元)

562455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和预算编制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2)的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2)的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3 家,勘察单位不多于1家,设计单位不多于1家,预算编制单位不多于1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供排水\_咨询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承担预算编制的单位对应供排水\_咨询类企业) 4.4.1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6.1 对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6.2 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预算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7.1 对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7.2 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造价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8 20:00:2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0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20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开标方式

公开招标纸质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0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666898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欣

联系电话

139****7225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2019〕129号文、南发改资投审〔2020〕16号、南发改资投审〔2020〕17号、南发改资投审〔2020〕18号 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狮山排水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2、本项目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4个项目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合并公开招标。 3、服务期:本项目每个水系的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要求为125日历天,具体如下: (1)招标单位/业主单位下达对应水系的设计任务后3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基坑环境调查报告(如项目有需要)、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及效果图; (2)勘察报告通过评审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初步设计修编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 (3)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分别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4)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10日历天内,提供经专家评审、审图中心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供预算编制报告;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备注:①本项目4个水系分段实施,每个阶段按上述要求执行。 ②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单位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任务,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和报批手续。 4、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预算编制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4) 淤泥检测要求按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订《佛山市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3]82号文执行。 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工程编号:GC2024(NH)XZ0116 8、投诉接收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9、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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