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机房搬迁单一来源项目第三期电子警察部分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文峰
公告正文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机房搬迁单一来源项目第三期电子警察部分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机房搬迁单一来源项目第三期电子警察部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88173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期项目负责原花都区交警大队三期电警项目所涉及的机房服务设备搬迁,为三期9个网络机柜内所有服务设备搬迁至交警大队新址新花路7-8号。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公司是中国著名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集研究发展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主要经营车辆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智能化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公路数据收集系统、城市道路交通动态监视及控制系统等。为配合广州北站扩建,花都区交警大队大楼机房需要拆迁,为顺利推进机房拆迁工作,花都区分局多次召开了花都区交警大队机房搬迁项目协调会,会上对机房搬迁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经研究发现,花都区交警大队大楼机房设备搬迁不仅仅是设备简单的拆除和安装,还涉及到系统的调试、各设备的配置、数据备份等多项工作,设备搬迁前后要确保系统能平稳过渡上线,稳定切换,需和现有的系统平台完全平滑对接。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刘月琴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副教授
意见:同意
2.专家2姓名:许荔莹 工作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职称:副教授
意见:同意
3.专家3姓名:钟海波 工作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职称:高工
意见:同意
4.专家4姓名:朱铁汉 工作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意见:同意
5.专家5姓名:方林香 工作单位:广东省船运科学研究所 职称:高工
意见:同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和“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分别向三家单位(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
联系人:刘文峰
联系电话:13926212234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
财政部门:花都区采购办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8号
联系人:任玉祯
联系电话:36993727

发布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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