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编制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1022019000085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833-2306237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2
公告正文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编制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编制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采砂年度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编号 511102201900008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4-11 16:12
采购人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联系方式:周老师,0833-24361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38-B5-5号(天朗电器广场店五楼),联系方式:罗女士,0833-230623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833-2306237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04-12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04-18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发售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38-B5-5号(天朗电器广场店五楼)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38-B5-5号(天朗电器广场店五楼)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04-22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04-22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38-B5-5号(天朗电器广场店五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4-22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38-B5-5号(天朗电器广场店五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磋商保证金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支行 银行账号:951003010003426769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13:00以前)(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特别注意: 1、转账、电汇的请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即:“ SSTH2019-19号保证金”; 2、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于2019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扫描件传至792072739@qq.com;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处理。 3、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交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递交和退还投保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预算金额(元) 5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O8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 编制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采砂年度实施方案2、项目背景:依照岷江、大渡河乐山段十三五采砂规划和当年水情、汛情、航道变迁、砂石资源分布和补给的实际情况,结合市中区建设项目对砂石资源的需求,依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的的规定,完成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3、具体要求: 3.1测量和钻探:完成岷江、大渡河市中区段长约10km河道的地形测量(1:2000,含水下地形)以及纵、横断面测量(1:200,含水下地形);通过钻探取样实验分析查明河道的储砂量、可开采量以及粒度级配。 3.2简单概述河段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暴雨特性等资料,分析泥沙组成、来源及分析泥沙特性。简述河道采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河道采砂的原则及任务。 3.3简述河道地形、地质情况;分析砂卵石的组成特性,鉴定砂卵石质量;明确开采技术条件及砂卵石加工技术性能;阐述水文地质内容;用现代勘探方法,推求勘探河段采砂蕴藏量。 3.4明确禁采区、可采区、禁采时段、可采时段。计算来砂总量,并分配到可采区。标明禁采区端,标明可采区范围及可采量计算。规划堆沙场及码头、采砂船、拉运汽车及供区。分析年可采量可行性。 3.5阐述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对航道安全的影响;阐述采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涉水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 3.6明确采砂规划的管理机构、任务及目标、主要措施、行政执法等事项;明确采砂对第三方权属人的影响,及其处理措施。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磋商文件售价:现场报名:人民币500元/份; 网上报名:人民币600元/份(包含邮寄购买标书凭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有资料加盖公章);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