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沛】沛县园林服务中心(机关)大风歌广场景观微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3.2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ty-c2024-0004
预算金额193.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文芳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流霞15852186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风歌广场景观微更新工程 JSZC-320322-XZTY-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TY-C2024-0004 

项目名称:大风歌广场景观微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2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3.21万元

采购需求:

大风歌广场景观微更新工程,项目对大风歌广场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广场旗杆刷漆,园路、绿化、亮化进行修补翻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二年三级养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272024-07-03,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7-0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709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070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070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0802220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7ac1f5ac95b47f88e88bee80a77a4db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园林服务中心(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1号政府西五楼

联系人:张文芳

联系电话:1506170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唐流霞

联系电话:0516-80802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流霞

电话:0516-808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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