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里售楼处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0.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靳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平湖里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源于国有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湖里售楼处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2.1.2 招标控制价:1308902.73元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平湖里售楼处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景观铺装及沥青道路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室外监控、景观给水、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2月-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规定。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5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特别要求: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在2022年7月5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内递交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一楼大厅外),签到完成后及时疏散,不得多人聚集(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将作废标处理)。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签到时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如中标人为非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本工程中标后须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分公司,且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缴纳税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4楼

联系人:靳工

电话:0518-8032892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58383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