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比价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医院受某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比价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517849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137517849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1375178494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三、其它补充事宜
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比价公告
    某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比价
四、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8 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一)报价要求
序号
租用车型
全天服务用车标准
全天报价单价(元)
半天服务用车标准
半天报价单价(元)
超时收费标准(元/小时)
超里程收费标准(元/公里)
报价小计(元)
1
7座商务车
200公里基本公里,9小时基本小时
980
100公里基本公里,4.5小时基本小时
630
30
2
1642
2
5座小轿车
200公里基本公里,9小时基本小时
880
100公里基本公里,4.5小时基本小时
550
25
2
1462
3
服务期
12个月
4
费用支付
按季度据实结算
5
总预算
48000元

 
六、合格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服务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2、供应商未进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军队采购网系统查询截图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自拟承诺函】;
4. 供应商具备《广州市客运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照材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及技术要求(参与比价供应商所投项目需完全满足该部分的所有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一)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用车租赁要求:公务用车,出发地一般为广州,服务范围为全省区域。租赁具体要求如下:
1. 车辆及司机要求
小型客车(五座小轿车、七座商务车):
(1) 车龄 5 年以内;
(2) 行驶里程不超 15 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干净整洁、车况良好;
(3) B级小轿车要求:1.4T 及以上或相当排量,裸车价15-20万,轴距2800mm及以上,整备质量不低于1400KG,配备倒车雷达、电动天窗、真皮沙发;
(4)七座商务车要求:2.0L 及以上或相当排量,裸车价20-30万,轴距3080mm及以上,整备质量不低于1850KG,配备倒车雷达、电动天窗、真皮沙发。
2. 参加该项目的驾驶员需具有五年(含)以上驾龄、年龄 50 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驾驶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车级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材料】。
3. 具备《广州市客运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4.具有专业的车辆维修保养能力。
(二)服务质量及商务要求
1.安排管理人员定期回访采购人,安排2名或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调度等相关管理工作。
2.租赁车辆须选用广州(粤 A)牌照。
3.确保车辆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座位表皮不能损坏、涂鸦【需提供承诺函】。
4.按采购人需求优化安排驾驶员,驾驶员要注重个人的仪容仪表,要熟悉广东省内城乡道路情况。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积极主动。
5.驾驶员能保证提供安全、准时、高效的服务。出发前检查车辆运转情况及车上必备的救援物品;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危险性超车,不进行危险活动(包括饮食、打电话、聊天等);不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在危险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良好驾驶车辆。
6.驾驶员提供服务期间与采购人发生冲突,采购人可向公司管理人员反映,提出意见,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如果采购人提出更换驾驶员和车辆要求,中标人应立即更换。
7.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等),中标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警、报险或叫救护车等)并在 30 分钟内通报采购人,接报后市内1小时、省内8小时派人员赴现场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安排车辆接送随车人员。
8.中标人能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提供(维修、抛锚、盗抢应急等)替代用车服务。
9.中标人能满足提供广州市内3小时内响应的临时车辆租赁服务。
10.履约过程中产生的违章罚款及车辆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履约过程中出车司机长途外出时,按100元/天的伙食补助、200元/天住宿补助标准,实际费用列入用车清单中。
(三)保密要求
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不得将车辆租用情况透漏给第三方。
 
八、商务需求
(一)验收方式
根据实际明确标的物验收方式。
(二)付款方式
1.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实际租赁车型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确定。采购人租赁使用车辆每个季度按合同单价和实际用车量计算租车费用支付。采购方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于60个自然日内支付租车费用。
2.交货地点:广州市
(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年。
 
九、比价要求
本次比价采用最低比价法,即在经过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审查后,按供应商报价的高低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排名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报价文件满足比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成交候选人并列时,并列的成交候选人继续提供第二次报价。
注:此处的报价指的是7座商务车和5座小轿车的报价小计(包括全天报价单价、半天半价单价、超时收费标准以及超里程收费标准)之和。
 
十、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表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信用承诺书一份(盖章后单独密封)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内容包括“六、合格供应商要求”中所述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报价文件需提供)、技术及服务方案,盖章后单独密封。
3. 本公告中所有要求出示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递交报价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0时00分
3、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与越秀区(详细地址请联系:林先生13751784941)
 
十二、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等参加采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751784941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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