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神木市生态餐厅场景氛围整改提升招标公告
金额
17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zb2023-sm107
预算金额1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YGZB2023-SM1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生态餐厅场景氛围整改提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173 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农高区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市生态餐厅场景氛围整改提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生态餐厅场景氛围整改提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市生态餐厅场景氛围整改提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 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2022 年营业执照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1、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期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公示并提供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

七、其他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报名,下载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须在2023年01月11日17:00:00 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在本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送至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人:神木农高区开发有限公司

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财富中心

人:杨晓林

话:132593663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709 室

人: 吴腾

话: 19929401828

电子邮件: 1018143517@qq.com

 

 

 

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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