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新维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我院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新维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新维修
2.项目编号:jycg20240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90000元
5.最高限价:86252.36元
6.项目概述:我院凯江路校区南区教学楼建成40余年,楼顶屋面防水出现多处渗漏,需要对整个楼顶(含四周护墙)重新做防水处理,对因雨水渗漏导致潮蚀的教室墙面做乳胶漆翻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预估工程量清单(实际工程量以供应商现场踏勘测量为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日期进场施工。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
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单位全程进行监理,材料进场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和监理验收。如产品规格、型号不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关要求,造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滞纳金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项目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 施工安全责任: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维修材料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工期: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施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工期完工,每超过1天,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若超过规定工期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未一次通过验收,进行整改的,整改期限与完工超期违约责任一致。
7.采购人提供预估工程量清单,实际工程量以供应商现场踏勘后,测量的工程量为准。在施工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延长工期的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对公账户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另行选择供应商。
2.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采购人的各项损失,不予退还。
3. 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或其他任何费用。
六、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现场踏勘联系人:吕老师19981658006。现场踏勘地点: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教学楼有关区域。
七、验收及付款
1.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公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2.采购人聘请专业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要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印制规范的验收单,一式两联,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
3.本次项目分两次付款。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两年质保期满,采购人再次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本项目按采购人内控制度审计结算。如审计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按审计金额据实结算;如审计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按照合同金额结算。
六、报价与成交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工、成本、运输、食宿、安全、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本次采购采用邮箱方式报名,邮箱地址:1033015217@qq.com;投标人以收到邮箱回复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30
时,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58006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新维修
2.项目编号:jycg20240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90000元
5.最高限价:86252.36元
6.项目概述:我院凯江路校区南区教学楼建成40余年,楼顶屋面防水出现多处渗漏,需要对整个楼顶(含四周护墙)重新做防水处理,对因雨水渗漏导致潮蚀的教室墙面做乳胶漆翻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预估工程量清单(实际工程量以供应商现场踏勘测量为准)
序号 | 分项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1 | 防水层拆除 | 1.防水层种类:丙纶防水卷材拆除,厚度综合 2.建渣运输及建渣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自行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运输方式,若投标人投标时对该项费用未进行组价则视为此项费用已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考虑。 3.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800 |
2 | 4mm厚自粘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 | 1.卷材品种、规格、厚度:4mm厚自粘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 2.卷材对接口密封材料、嵌密封膏等的工程量不再另行计算,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3.基层处理综合考虑 4.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层面积计算(含上翻工程量),其加强层、施工附加层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5.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800 |
3 | 25mm厚水泥砂浆保护层 | 1.防水层材料种类、厚度:4mm厚自粘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另列) 2.保护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5mm厚M15预拌砂浆 3.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800 |
4 | 室内乳胶漆铲除 | 1.部位:原有室内乳胶漆及腻子铲除 2.建渣运输及建渣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自行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运输方式,若投标人投标时对该项费用未进行组价则视为此项费用已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考虑。 3.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300 |
5 | 抹灰层拆除 | 1.部位:原有室内抹灰层铲除 2.建渣运输及建渣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自行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运输方式,若投标人投标时对该项费用未进行组价则视为此项费用已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考虑。 3.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100 |
6 | 天棚抹灰 | 1.基层类型:混凝土板 2.抹灰厚度、材料种类、砂浆配合比:刷水泥浆一道、15mm厚M15预拌砂浆 3.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100 |
7 | 室内乳胶漆 | 1.室内乳胶漆 2.基层类型:墙面一般抹灰面 3.腻子种类:成品腻子粉 4.油漆品种、刷漆遍数:白色乳胶漆一底两面,颜色满足业主要求 5.其他: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m2 | 300 |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日期进场施工。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
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单位全程进行监理,材料进场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和监理验收。如产品规格、型号不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关要求,造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滞纳金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项目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 施工安全责任: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维修材料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工期: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施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工期完工,每超过1天,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若超过规定工期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未一次通过验收,进行整改的,整改期限与完工超期违约责任一致。
7.采购人提供预估工程量清单,实际工程量以供应商现场踏勘后,测量的工程量为准。在施工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延长工期的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对公账户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另行选择供应商。
2.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采购人的各项损失,不予退还。
3. 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或其他任何费用。
六、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现场踏勘联系人:吕老师19981658006。现场踏勘地点: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教学楼有关区域。
七、验收及付款
1.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公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2.采购人聘请专业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要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印制规范的验收单,一式两联,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
3.本次项目分两次付款。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两年质保期满,采购人再次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本项目按采购人内控制度审计结算。如审计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按审计金额据实结算;如审计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按照合同金额结算。
六、报价与成交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工、成本、运输、食宿、安全、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 新维修 | |||
序号 | 报价(元) | 备注 | |
1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本次采购采用邮箱方式报名,邮箱地址:1033015217@qq.com;投标人以收到邮箱回复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30
时,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58006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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